大灌木大于60厘米,小灌木大于45厘米,草坪大于30厘米。 道路绿化主要规范
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之间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2.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主干道上不得小于2.5米,行道树绿带不得小于1.5米。
3. 主、次干道中间的隔车绿带和交通绿岛不能布置开放式绿地;
4.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其他绿地相结合;
5.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6. 道路两侧环境差异较大时,已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7. 寒冷地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宜选用落叶树种。
8.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树种。
9. 分车绿带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缘外侧距离不得小于0.75米;
10. 中间分车绿带距地面高度在0.6~1.5米范围之内;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11. 两侧分车绿带大于1.5米时,应以乔木种植为主。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搭接。
12. 分车绿带小于1.5米时,应以种植灌木为主,
13. 人行道和道路出入断口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用通透式布置。
14. 行道树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米,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