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方案规范
【条文】2.0.3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 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要点说明】“工业建筑”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 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明确了工业建 筑功能是提供生产使用,也进一步明确与生产使用相关联的建筑物
亦归属工业建 筑。 【条文】2.0.4 民用建筑 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 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要点说明】“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 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明确了与工业建筑的区别是非生产性建筑物,又隶属房屋建筑,主要体现在居住 和公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