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方案规范
二、修订依据(详见宣贯教材) 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
1.结构变化 (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 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 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 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 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 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 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