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公司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24小时内出具厂级事故分析报告。
负责本公司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
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及票据。
负责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工的管理。4.2安环部
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负责协助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工伤管理程序
5.1办理投保
5.1.1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由总经办进行统计,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缴纳。
5.2事故处理
5.2.1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2.2部门主管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护,同时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管领导,并向总经理汇报。
5.2.4现场简单救护处理后,根据工伤情况,及时将伤员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先期的治疗费用由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垫付。
5.2.5治疗期间的费用以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名义,经总经办签字后报请总经理申请办理借款手续。
5.3责任追究
参照公司相关事故考核办法执行。
5.4报险程序
5.4.1为保证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能及时报险,确保报险的有效性,员工个人及各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总经办报险,具体要求如下:
5.4.1.1厂内事故
事故发生后,工伤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内电话告知安全员,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总经办,以确保办公室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时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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