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功能作用、施工方法、环保措施、注意事项及与其他工程的关系等,使全体作业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2) 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
建立及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 严把工序,实现“三检”制
“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服务,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
(4) 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最终签发隐蔽工程检查证。
(5) 建立测量计算资料换手复核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控制测量成果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
(6) 建立严格的“跟踪检测”制度
检测工作将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和可疑目标。
(7) 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采购、进场验收及存放管理制度
A、 建立原材料采购制度
原材料采购需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按施工技术部提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项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
B、 进场验收制度
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由中心试验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包括质量、技术、物资及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
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马上清除出场,不得在场内存放。
C、存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