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的2-4倍追诉。因此单位犯罪的“较大”、“巨大”应在20-40万、100-200万以上。
7.4在无具体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定罪量刑无法可依为由辩护。
8、何谓“单位”?是否体现单位意志、是否归属于单位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9、何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号)的规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决策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主动积极实施的骨干人员;对于接受具体命令、被动实施一定犯罪的人员不应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0、转贷人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串通勾结犯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