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树木植被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5.8 安措费用管理
5.8.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严格按照《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的要求执行,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和计算标准》(2006年版)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根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颁布<南方电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0〕19号)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5.8.2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依据规定计列安措费,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
5.8.3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安措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5.8.4 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时不得将安措费用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措费用的足额使用,配备齐全、标准的安全设施。
5.9 检查与评价
5.9.1 公司基建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2 各分、省公司及各工程建设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3 施工单位每年开展两次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4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
5.9.5 施工队(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并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
5.9.6 检查与评价可采用一般性检(抽)查评价、阶段性检查评价和专业性检查评价方式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5.9.6.1 检查与评价机构发文,通知检查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组成员、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范围、要求等;
5.9.6.2 检查与评价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现场建设具体情况,抽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表单,每次检查与评价抽取确定的表单应覆盖现场作业内容和情况;
5.9.6.3 检查与评价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必须手持检查表单逐条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并完成工作。
5.9.7 公司(或分、省公司)及各供电企业可根据检查评价目的和情况,在检查评价工作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