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运行管理
5.1.5 线路巡视内容
5.1.5.1 线路巡视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电力电缆运行规程》执行。
5.1.5.2 积极开展标准化巡视工作。架空线路标准化巡视分为杆塔、导地线、基础及防护设施、绝缘子、金具、防雷设施及接地装置、其他附属设施和线路防护区八大项。电缆线路标准化巡视分为电缆本体、电缆附件、电缆通道、电缆辅助设施四大项。
5.1.6 制定线路巡视质量考核办法,对巡视到位率、发现缺陷准确率进行考核。
5.1.7 巡线人员应配备巡视、检查线路的必备工器具(如扳手、虎钳、砍刀、望远镜、照相机等)、通信工具(如对讲机等)和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应急药品)等。
5.1.8 巡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巡视线路,对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做好记录,认真分析,确保巡视的质量。
5.1.9 积极采用先进设备(如直升飞机、掌上电脑等)开展巡线工作。 5.2 缺陷管理
输电运行部门应加强缺陷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 5.2.1 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 5.2.2 缺陷处理的时限要求
一般缺陷处理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 重大缺陷处理时间不应超过7天。
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且处理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5.2.3 缺陷处理的程序 5.2.3.1 缺陷的发现与填报
运行班组发现缺陷后,应填写缺陷处理单,并对缺陷定级后上报。 5.2.3.2 缺陷的受理分析和处理
缺陷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运行班组提出的消缺意见和缺陷等级制定消缺方案,并及时组织处理或列入检修、大修或技改计划。 5.2.3.3 缺陷处理的验收
缺陷处理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做好消除缺陷记录。 5.2.3.4 缺陷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按《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缺陷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对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