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编制的高速公路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应用技术指南,可以借鉴一下1
4 混凝土原材料
4.1 水泥
4.1.1水泥应选用质量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其中混合材料宜为矿渣粉或粉煤灰,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P·O)或II型硅酸盐水泥(P·II)。附属结构如工程需要,经过试验确定后也可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4.1.2为改善混凝土的抗裂性能和耐久性,水泥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表4-1的规定。
表4-1 水泥的技术要求
4.1.3水泥质量应稳定,实际强度应与其强度等级相匹配并有足够的富余强度。定期对分批进场的水泥进行胶砂强度的评定,标准差应控制在3.0MPa以内。
4.1.4为保证水泥的质量稳定,水泥熟料应选用本厂生产的熟料,不得选用粉磨站生产的水泥,不得使用立窑生产的水泥。
4.1.5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内容至少包括厂商名称、水泥种类、数量以及厂商的质量保证书,以证明该批水泥已经试验分析,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1.6承包人应对进厂的每批水泥均按相应水泥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也应根据规定的频率、试验项目进行抽检。
4.1.7水泥运到工地后应尽快使用,水泥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而变质时或质量抽检不合格时,应清理出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