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在果树价值评估中的应用(2)

2021-01-03 22:38

收益法在果树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果品的价格

在不同季节,果品的价格也不相同。如果果树价值的评估时间是该果树的非产果季节,此时市场上由于此类果品比较稀缺,价格会很高。我们在果树收益预测中,可以根据当地果品价格管理部门认定的果品4年平均售价与所评估果树果品实际售价的4年平均数,再以此两者的平均数来确定其预测收益。

此外,在评估果树的补偿费用时,当果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变化较快,而评估的补偿费用没有及时拨付给果树业主时,则评估结果应作适当的调整。

3.果树品种间的差异

不同品种果树的单株产量、生长年限与获利年限都不相同,因此,经济收益可能相差很大。如大路品种与名特优新品种之间收益差距达到50%以上。此外,我国的许多果树品种在退化,这一贬值因素,也必须予以注意。

4.果树密植度的合理性

果树的密植度是果树收益预测中的重要参数。我们要注意的是果树密植度影响着果树生长的空间环境和根系环境。不合理的果树密植度会使树冠缩小,不利于通风,影响单株和单位面积产量,也影响果品的品质。果树密植度的合理性受制于水利、土壤、栽培技术等因素。

三、收益法中各项参数的确定方法

1.果树生长年限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苹果、中国梨、柿、山楂、核桃、大樱桃等定植后三年内,均为不结果的幼龄期,树龄4~5年时为具有一定产量的初果期,树龄6年以上为结果达到高峰的盛果期。桃、李、杏、无花果、日韩梨定植后二年内为幼龄期,树龄3~4年为初果期,4年以上为盛果期。葡萄、枣定植后一年以内均为幼龄期,树龄2年为初果期,3年以上为盛果期。银杏50年以上,梨、山楂、柿、枣25年以上,苹果、杏20年以上,李、无花果18年以上,大樱桃、桃、葡萄12年以上为产量下降的衰果期。

果树在初果期和盛果期的预期收益都应该高。这是因为果树进入初果期之后,除控制病虫害之外,果农投入的成本将明显减小。

2.折现率中风险因素的确定

折现率中的无风险利率一般采用定期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而风险利率的确定则需要考虑果树收益的风险。

如病虫危害、水灾、火灾、灾害性气候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的风险,必须依据当地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危害强度来进行分析。果品市场价格的风险,也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借助相关学科的知识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风险利率,从而保证果树评估结果的可靠程度。

3.果树产量的测算

影响果树产量的因素很多,如果树的品种、树龄、气候、栽培技术、经营的集约化程度等等。这些因素中的不少因素都存在着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控制性,产量的调查测定难度很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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