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提供更多关于景区信息,并引导游客将景区作为出游目的地方面,景区与旅行社的合作模式还有待新的探索。合资模式、专卖店模式、线路专营模式都为解决这一激励问题做出了有意义的尝试,但这三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其适用范围远不及代理模式广,特别是对于小型景区而言,这三种模式基本都不能适用。因而在这两个新趋势之下,景区从最开始的定位方面就要考虑景区建成后的营销问题、客源问题。在不能选择现有的旅行社进行满意合作的情况下,景区应该选择向旅游产业链的下游发展,进入旅行社业务,以建立完善的营销渠道,促进景区形象、口碑的建立以及景区产品的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