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11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股公司运营、监控和考评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办法。公司、本公司指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相对高于其他股东的子公司或已取得实质性经营管理权和财务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行政管理,业务发展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专项管理。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章程的规定有独立自主经营权。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按持股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选派董事、监事。董事和监事行使控股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由公司推荐考核,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1
2、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备的经营管理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4、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经公司推荐,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按公司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选派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资料一式两份报公司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