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2018-11-17 19:13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修订稿)

指标 计分 名称 名称 办法 定性指标,学校提供自评材料,由专家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当年学校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体制、机制的设计与执行,建立学校1.1制度建设 1.保障情(20%) 况 (120分) 1.2基本办达标给学条件 分制 (30%) 计分方法:全部指标均达标的按满分计;合格指标及实训场地指标不合格每项扣5分,监测指标不合格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项合格指标+7项监测指标+1项实训场地合格要求。 增量或教学质量保障监控考核体系的情况;有关教学的研讨、培训、指导、等级给检查等制度及执行情况,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及教学奖励政策制定情况。 分制 制度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有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1%-40%的为良好,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由省教育厅计财处提供数据。 依据教育部教发〔2004〕2号及教高〔2008〕5号中有关办学条件5评价标准和计分方法 考核点及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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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1.3生均教增量或当年度学校生均教学经费、教学改革与研究、师资建设经费增长10%学及研究等级给及以上,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当年增长5%及以上,或排名前经费 分制 21%-40%的为良好;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50%)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 当学年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到15:1、其它院校达到16:1,或增量或2.1生师比 等级给(40%) 分制 同类水平70%及以上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教师情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况(300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分) 当学年“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增长10%以上的,或国家示范2.2 “双师素质”教师 (30%) 增量或(骨干)院校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院校达到85%以上、其他院校等级给达80%以上的为优秀,分别低于优秀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为良好,分制 低于优秀标准20个百分点以内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院校平均水平,或当年新增教师增长5%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当年度当年新增教师增长10%及以上的为优秀;高于或等于当年度同类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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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当学年兼职教师教授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达20%以上,或占专业课时2.3 兼职教师授课 (10%) 增量或比例达25%,或当学年二项指标均增长10%及以上的为优秀;二项指等级给标低于优秀标准5个百分点以内的为良好,低于优秀标准10个百分点分制 以内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定性指标,学校提供自评材料,由专家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学校有专门部门负责开展专兼职教师培训;培训工作开展有计划效果增量或好;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有专项经费支持;落实新进教师助讲制度 2.4教师培等级给教师培训得到明显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有改善提高或排训(20%) 分制 名前21%-40%的为良好,明显滞后或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3.人才培计划招生投档分数中位线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养质量情况 (300分) 丽水地区增加20分计分。 3.1当年高等级给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考投档线 分制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杭(5%) 州、宁波两市城区以外高校在中位线分数上增加10分计分,其中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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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3.2当年新等级给新生报到率中位线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除存生报到率 分制 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5%)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3毕业生等级给学生毕业一年后跟踪调查就业率在97%及以上的为优秀,92%-96%的就业率 分制 为良好,80%-91%的为合格,低于80%的为不合格。 (40%)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4毕业生等级给创业率 分制 (5%) 全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创业率的平均数给分。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5专业就等级给学生毕业一年后跟踪调查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业相关度 分制 4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5%)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6毕业生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人均起薪水平超过毕业生就业工资平均水平就业人均起薪水平 (10%)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等级给20%的为优秀,超过平均水平但未达20%的为良好,低于平均水平30%分制 以内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为良好,没有创业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医学类、司法类院校按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创业率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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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7毕业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20%) 考核毕业生对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师教学水平等方面的等级给满意度。 分制 满意度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考核用人单位对各高校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创新能力、3.8用人单等级给合作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方面的满意度。 位满意度 分制 满意度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10%) 分以下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定性指标,学校提供自评材料,由专家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重点考核学校当学年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理念,按照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课4.教学改革和办学特色情况 (80分) 教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有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1%-40%的为良好,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增量或4.1教学改等级给革(80%) 分制 情况。 求、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工作及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学评价,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控制、编制专业规划、落实学生转专业需程、教学资源建设,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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