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07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在仪器仪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仪器仪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仪器仪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我国仪器仪表的综合实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在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注册,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颁证(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016号),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的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的综合性奖项。
第三条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设科学技术奖壹、贰、叁等奖及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和优秀产品奖。
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每二年(逢单年)评审一次,壹等奖数量不超过4项,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贰、叁等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和优秀产品奖每年评审一次,颁发证书和奖杯。
第四条 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评审和表彰工作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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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一)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具有原创性,或创新的技术是国内外前所未有的;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或创新具有特别显著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3.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越;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5.根据项目成果的价值和影响评定壹、贰、叁等奖。. (二)仪器仪表科技创新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是独创的,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创造性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也未曾公开使用;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具有显著的实用性; 3.具有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明显;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三)仪器仪表科技成果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为促进仪器仪表科学技术成果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科研、产品和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所产生的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技术上必需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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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问题,对推动仪器仪表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项目经一年以上应用,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标准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后必需发表一年以上,其研究成果被有关杂志、文章、论文、书籍引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标准项目必需正式颁布实施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仪器仪表优秀产品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作用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的优秀产品项目;
2.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的优秀产品,其技术水平应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工程化优秀产品项目应经批量生产验证,产业化优秀产品项目应形成相应的生产规模;
4.科技成果推广的优秀产品项目应在该领域得到较为广泛应用; 5.对仪器仪表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大影响,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上述(二)、(三)、(四)类科技成果或新产品应是近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技术评估等形式认定或参加国际、国内大型仪器仪表展览会受到业内同行好评的项目。
第六条 下列科技成果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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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已获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
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项目; 4.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5.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6.有争议的项目。
第七条 奖励为推动仪器仪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是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重要目的。
(一) 项目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确定或实施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为项目完成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者;
2.解决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直接贡献者; 3.在成果工程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者;
4.在科研开发、设计、试验、工程化、产业化、软科学、标准项目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完成人。
(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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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申报渠道
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分会、地方学会,组织会员单位统一申报;
2、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厂企业和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会员单位直接申报;
3、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举办的多国仪器仪表展览会参展项目直接申报;
4、个人项目直接申报。
第九条 申报要求
(一)独家完成的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三)个人项目,需有五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需有三名非本单位)的专家书面推荐后,由个人申报。如该项目完成人是在职人员,需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提供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第十条 申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需填写《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表》,并附以下附件:
(一)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评审报告、评估报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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