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宗教学家生平及著作和理论(4)

2018-11-17 19:52

三 、弗雷泽的“巫术先行论”

随着宗教人类学研究资料的进一步积累,新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发现,泰勒的弟子们开始对他的万物有灵论作出某些修正,认为早在原始人类尚未生出灵魂观之前,即已出现了导致宗教崇拜的崇拜活动,他们是比万物有灵论更原始的宗教萌芽状态。本书主要介绍弗雷泽的“巫术先行论”和马雷特的“前万物有灵论”。

早在弗雷泽的“巫术论”之前已经有人提出过巫术是宗教的开端这一主张,这个人是J·H·金。金氏在其《超自然体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一书中首先论述了这个观念。金氏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力”。一为人和兽所具有的有魂魄的力;一为物所具有的无魂魄的力(物理的、化学的)。由有魂魄的力演化为神灵,从无魂魄的物质之力则推演为巫术。巫术活动先于宗教的神而产生。因为在原始时代,自然和个人意识的常规常为异于寻常的偶然所打破。由于人们试图利用或避免不同的“原因”,这就产生了获得幸运和避免不幸的方法;巫术活动由之而产生。金氏认为,在一切巫术的媒介物中,不存在神或神力的痕迹。“巫力”直接存在于物质本身之中。所以,物质的巫术限于万物有灵的崇拜。

1881年,罗·史密斯担任《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特邀弗雷泽为该书第九版撰写“图腾崇拜”和“塔布”等条目,弗雷泽作为宗教人类学家的生涯就此开始。以后许多年,他一直继续这方面的研究。在他最早的论著《图腾崇拜》中,他认为图腾是一种半宗教、半社会的现象。在第二部著作《图腾崇拜的起源》中则认为图腾崇拜不是宗教性的,而是巫术性的。而其第三部著作则更进一步,认为澳洲土人流行巫术,特别是图腾崇拜的巫术,而向神求赦与邀福的宗教几乎没有。因此,他认为,在人类史上,巫术先于宗教。这一理论乃是弗雷泽在宗教学史上最有特色的创见,他关于图腾崇拜的研究则成了其巫术理论的组成部分。

《金枝》的出版为弗雷泽赢得了巨大的学术声誉。《金枝》的内容和结构颇为独特。弗雷泽的《金枝》在叙说了尼米传奇之后为自己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那位在尼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第二,为什么在这样做之前必须去折下长在某棵树上的、被古代人公认为就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按照弗雷泽的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原始人企图用巫术去控制自然,而专擅巫术的巫师演变为帝王;由于帝王的言行和生命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和人们的生活,于是而逐渐演化为当王者精力衰败之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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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杀死,另立新王的社会体制。为了诠释这种现象,《金枝》在理论上讨论了宗教学上非常重要的两个问题:一是巫术的性质及其与宗教和科学的关系问题;二是神圣君权的起源问题。

(一)论巫术的性质及其与宗教和科学的关系

弗雷泽把一切巫术归类为“模拟巫术”和“接触巫术”两大类,它们的基本原理则是“相似律”和“接触律”。两类巫术的共同点都是错误地认为物体可以通过某种神秘的交感而远距离地相互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弗雷泽把这两类巫术统称为“交感巫术”。弗雷泽进一步分析巫术的基本原理,认为巫术的相似律和接触律的基础是相信因果关系的普遍性,这与自然科学的性质相同。巫术,作为一种自然法则的体系,即关于决定世上各种事件发生顺序的一种所必须遵守的戒律,则可称之为“理论巫术”,而作为人们为达到其目的所必须遵守的戒律,则可称之为“应用巫术”。在巫术的应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大量的规则,相信只有按此规则行事,巫术方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此种规则既有积极性的,也有消极性的。积极性的规则告诉你“应该做什么”,消极性的规则规定你“不能做什么”。前者是“法术”,后者是“禁忌”。禁忌也是巫术的一种。

尽管弗雷泽把巫术视为谬误和错误,说成“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但他并否定巫术在原始人生活中的作用,也不否定它在人类思维发展和知识追求中的意义。弗雷泽认为:巫术既是“伪科学”,又是“科学的近亲”。对于巫术与科学之关系的这种分析是颇有几分“辫证法”味道的。

在分析了巫术的性质和内容构成之后,弗雷泽接着讨论了巫术和宗教的关系,他的基本观点是:巫术不是宗教,二者的基本原则是对立的。弗雷泽对宗教所下的定义是这样的:我说的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和抚慰。宗教包括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一是对超人力量的信仰;二是讨其欢心,使其息怒的种种企图和行为。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一方面,如果某人的立身处事不是出于对神的敬畏和爱戴,那他就不是宗教信仰;另一方面,若只有行动却排除了一切宗教信仰,那也不是宗教。

由于宗教本质上意味着神灵统治世界、控制自然和人生进程的信仰,以及信仰者必须取悦于神的企图,那么,在宗教看来自然的进程是可以按照神的意愿而改变的,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可以通过取悦于神的行动,说服或诱使神灵按照我们的利益改变事物发展的趋向。由此可见,宗教的这种原则是与巫术和科学的原则正相对立的。因为,巫术和科学都认定自然的进程是固定不变的,既不可能用说服和哀求,也不可能用威胁和恐吓来稍加改变。

虽然巫术也经常和神灵打交道。但是,弗雷泽认为,巫术对待神灵的态度是与宗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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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神灵的态度大不相同的。宗教之于神灵是讨好、是邀宠、是取悦于他;而巫术则是强迫或压制这些神灵。

弗雷泽在对巫术与科学、巫术与宗教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之后,就提出了他著名的人类认识从巫术-宗教-科学的三阶段论。

弗雷泽认为,在人类历史上巫术的出现要早于宗教。这是因为巫术的思想原理很简单,而宗教则假定在大自然的可见屏幕后面有一种超人的、有意识的、具有人格的神。显然比巫术思维复杂得多、深奥得多。要理解它,需要一种更高的智力和思考。由于巫术固有的谬误和无效,促使人们去寻求一种更真切的理论和更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宗教。然而,宗教否定自然规律、自然进程的不可改变的必然性,毕竟不符合自然的客观规律。宗教的虚假性必将导致对它的否定,把人类的智力从宗教带到科学,科学取代宗教。

(二)论神圣君权的起源

弗雷泽明确地把君王的源头追溯到古代的巫师。

在原始时代,巫术既可以用来为个人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公众巫师在当时社会中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由于巫师在原始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和人们的敬重和畏惧,使他们得以有可能摄取最高的权力,成为部落的酋长和一国的君王。

《金枝》问世之后在宗教学中引发了一系列的论争,围绕巫术论的论争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巫术的性质问题。

弗雷泽之后的大多数宗教学者几乎都接受了弗雷泽的说法,把巫术与宗教对立起来,认为巫术不是宗教。但是,世界各民族宗教史的事实是:这种对立并不真实,二者互相渗透,不可分割。夏普认为:巫术的基本原则不是“直接的因果联系”,而是以承认并利用神鬼力量为其前提,据此,巫术不是科学而是宗教。种种情况似乎都说明夏普的说法更接近于人类宗教史的事实。巫术不是宗教的对立物,而是宗教处理人神关系的一种行为,是不同于祈祷、献祭之类宗教行为的另一类行为。巫术是使用强制手段来利用超自然力量,祈祷、献祭之类则是使用邀宠于神的“软”手段来利用超自然理论。尽管两种方式不用,但都是利用超自然力量来实现人自身的目的。所以,二者都是宗教行为。

第二个问题:巫术的起源和发展问题。

虽然有不少宗教学家支持弗雷泽的巫术-宗教-科学三阶段论,但这一理论有两个主要的缺点:第一,弗雷泽的巫术理论是以理性主义的因果观念来说明原始人巫术行为的思想原则。但这是文明人的思维方式,未必符合于未开化民族的实际情况。在原始人的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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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除了合乎理性的因果联想之外,还应该包含有非理性的情绪活动。在比较宗教学(特别是巫术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中,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因素越来越受到宗教学者的重视。第二,有些宗教学者根据他们掌握的人类学事实,认为在许多原始民族中巫术的强制与宗教的祈祷是同时存在的,因此他们不同意巫术的产生先于宗教;同时,巫术在其破产之后仍继续存在于世,并未让位于宗教,未宗教所取代。于是,在宗教学的前万物有灵论中,有提出了巫术基于感情以及巫术与宗教并行说。英国的马雷特和哈特兰德便是这种主张的主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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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马雷特的“前万物有灵论”

马雷特是泰勒的门徒和继承人,在继承泰勒人类学基本路线的同时,对泰勒关于人类宗教发端于灵魂观念的万物有灵论作了一些修正。他在《前万物有灵论的宗教》中,提出了“前万物有灵论”的概念,对泰勒的万物有灵论提出了怀疑。他对万物有灵论的怀疑和修正主要集中在二个问题上:第一,原始人产生宗教观念的心理基础不是基于理智的分析,而是情绪的感受。弗雷泽认为,原始人的智力水平并未达到所谓“野蛮人的哲学家”的高度,他们的宗教是用行动来表现其宗教的情感和感受,而不是用哲学性的反思来表现的。用他的话来讲,原始宗教更多的是用舞蹈,而不是思想来表现;而在舞蹈之类行动的后面,是原始人在面对某种“神奇”的超自然的物或力时产生可恐惧、敬畏、惊奇、赞叹之类宗教的感受或直觉作为其行为的直接动因的。弗雷泽这种关于原始宗教之起源的心理分析,不同于泰勒和弗雷泽的观点。泰勒的万物有灵论和弗雷泽的巫术先行论都认为原始人的宗教观念开始于对人的身心关系或事件进程的因果联系的某种理智性的(“哲学性的”)分析,这是一种重视理智作用的理性主义的宗教起源论,而马雷特则把原始人的情绪感受作为宗教起源的心理基础,故是一种重视情绪的宗教起源论。

第二,马雷特认为,原始人的宗教感受以及由此而生的宗教崇拜行动,并不是开始于原始哲学家形成的灵魂观念或精灵观念,而是发端于当原始人面对周围世界中某种非人性的、可怕的力量和权能时自发产生的对它们的敬畏感、神奇感和恐惧感。这种被原始人视为神奇的“力”是非人格的,实际上可以既附着于许多个人之身,也可以附着于任何对象之上,特别是附着于那些不常见的或引人注目的事物之上。就是这种神奇的“力”使原始人产生宗教感受,进行宗教崇拜活动。马雷特特别把美拉尼西亚人的“玛纳”作为使原始人产生宗教感受的神奇之“力”的典型代表。所以,马雷特的前万物有灵论又被人们称之为“玛纳论”。按照第一个发现并报道美拉尼西亚人的玛纳崇拜现象的人科德林顿的描写,玛纳既是一种非人格的力量,也是一种神秘大力量;一切能给人带来不寻常的好处或害处的事物,都可能有玛纳在背后操纵。玛纳本身并非精灵,但却通过精灵、鬼魂、人和不寻常的自然物而起作用。马雷特认为,原始人对玛纳之类神奇力量的信仰早于对灵魂或精灵的信仰,后一类以及神灵、上帝之类观念都是从玛纳发展而来。马雷特把原始人围绕玛纳而产生的感情和感受称之为“超自然状态”。玛纳所理解的宗教是:由于原始人对玛纳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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