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通用措施(0)(3)

2018-11-17 20:39

.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12.运送风筒时,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刮风筒。

13.撤下的风筒要及时外运,运上地面的风筒应首先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及耐用程度,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

㈡ 风筒的管理

1.风筒由风筒工负责管理和维护。要保证风筒吊挂平直,接头不漏风,无破口,逢环必挂,随着迎头的掘进,要及时整理风筒和换接风筒。

2.现场的备用风筒,要叠好,码放整齐。

3.风筒工要经常检查井下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4.修补风筒时,要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厘米以上;补丁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立即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不漏风;粘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于100mm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5. 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晾晒一次。

6.修补好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取用方便。 ㈢ 安全措施

1.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

2.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队汇报。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断开撕裂风筒。对于因特殊情况而损坏的风筒,要及时粘补或换接。

3.制作三通、弯头及过渡节时,要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过渡节长度应大于2m。

4.焊接风筒圈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圈要焊牢固,并要砸平调圆。 5.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一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并准备相应的修理工具。 7.胶水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 8.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

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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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矿井监测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撤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更好地应用矿井安全监测、束管监测系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同时,为了保证监测系统在安装、使用、撤出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望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撤出

1.闭锁系统的分站、闭锁开关等装置,应安装在被控设备附近,且供电及安装都比较方便的地方,并应保持分站到传感器的距离不超过2000m。

2.传感器的安装位置:

传感器应安装在井下支护完好、便于观察、无淋水的地点。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

?瓦斯传感器:

①采煤面风流传感器应安装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内距工作面10m以内的地方,回风流传感器应安装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内距工作面回风巷道口10—15m范围内,综放工作面隅角瓦斯传感器应悬挂在回风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都设瓦斯传感器,工作面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5m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瓦斯传感器安装在距该工作面回风口10—15m范围内。

③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进风顺槽10—15m前设置瓦斯传感器。 ④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3—5m设瓦斯传感器。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长距离巷道每隔500——1000m增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⑥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3—5m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 ⑦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要在测风站内设置瓦斯传感器。

⑧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的上风侧10—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

⑨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瓦斯传感器。

⑩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设置瓦斯传感器。

(11)对安设的传感器报警、断电及复电点的要求:工作面风流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1.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0.8%,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8%时;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每隔500——1000m增设的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0.8%,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8%时;串联风和机电设备进风侧传感器,报警点和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5%时。采区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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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为0.8%,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7%;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的上风侧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5%时;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5%,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5%时;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瓦斯浓度不大于25%。

?其他传感器:

①风速传感器: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②风压传感器:主要通风机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③CO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流中,距该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设置CO传感器。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CO传感器。

④温度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距该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设置温度传感器。机电设备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⑤风机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⑥风门开关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⑦风筒压力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风筒上安设风筒压力传感器,距掘进迎头不大于75m,并实现风压电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停风或风量不足时,能够切断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⑧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符合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3.井下监测电缆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严禁与调度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监测电缆要与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不同侧壁上,如果须敷设在同一侧,监测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它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4.安装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的时间不小于2小时。

6.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及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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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7.监测装置在井下安装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当确认无误后才能允许通电。

8.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标校,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每7天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进行一次标校,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每个传感器每次调试标校不低于三遍,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修记录。每次标校前,应将气孔周围的矿尘清理干净,以保证气路畅通。

9.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 拆除或改变正在运行中的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时,必须提前联系好通防队,与通防队安全监测工共同处理。拆除或改线期间,受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严禁打眼爆破、严禁开机割煤,现场跟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要加强瓦斯检查,至少每小时检查一次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安监员加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察。

?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提前汇报调度室,通防队跟班队长和监测维修工要盯靠现场,当受关联的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立即恢复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检修期间,受影响地点指派专人检查瓦斯,瓦斯异常,立即汇报通防队和调度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当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做到“大故障不过天,小故障不过班”,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 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调度室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由跟班队长和班长用随身携带的瓦斯便携仪至少每小时检查一次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直到监控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 处理监控设备故障,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 与监测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生产单位、机电部门等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队联系,共同进行。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定。

?处理监控设备故障,只准监测维修工进行,其他人员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10.所有监测设备应轻搬轻放,避免振动和撞击,以防损坏。 11.严禁用矿车运送电源箱、断电仪、传感器、分站等监测设备。 12.对井下不用或损坏更换下来的监测设备要及时升井。 二、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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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㈠系统的安装

1.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

2.束管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不同侧,如果悬挂在同一侧,要与动力电缆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3.束管的悬挂要平直,并有一定的松弛度。

4.滤尘器的安装位置:里滤尘器应安装在回风隅角附近,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离侧壁不小于200mm;滤尘器应迎着风流吊挂。外滤尘器应安装在工作面回风巷道口10—15m范围内,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离侧壁200mm以上的距离处。

5.预埋的束管要用2寸钢管保护起来,以防被跨落岩石砸坏或损坏。滤尘器则要用专用的钢管保护,防止滤尘器被损坏。

㈡维护、使用和撤出

1.监测工每天要对束管检查一遍,及时处理漏气的束管。

2.及时迁移里滤尘器,并将多出的束管盘好,悬挂在巷道侧壁上;整理束管时,严禁扭结束管,防止损坏。

3.抽取气样时,要用抽气筒抽取预埋束管内的气体30min以上,再进行取样。 4.定期对滤尘器、分束箱进行清理,放出其内部的存水、清除外部的矿尘。 5.定期将多出的束管升井。运送束管时,要爱护束管,防止束管扭结、挤压。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应有专门的维修人员。安装、撤出、维修设备时,要带齐专用工具。

2.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仔细分析判断,找出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时,禁止带电焊接、插拔线路板和有关的集成电路,更不要随意更换电路中的有关器件及改变电路参数。

3. 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中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洞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5.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查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以防地滑伤人。

6.在轨道上、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顶、底盘车场把钩工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送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7.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如在井下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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