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水棚距采煤工作面煤壁(掘进迎头)60~200m。首列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
?水槽棚的水槽应横向(长边垂直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安装。
?水棚距离顶(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隙( 纵向投影) 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 上下山时应同上下山坡度保持一致。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及时冲水整理,使每个水槽(袋)水量始终保持实际容量的95% 以上。
㈡、其它措施
1.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应采用毫秒爆破;每次爆破前后,附近3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2. 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
3.严格按《规程》规定装放炮,杜绝违章放炮;杜绝电器失爆和摩擦火花的产生等;消除煤尘爆炸火焰。
三、几点要求
1.全面加强全矿干部职工防尘方面的教育,切实利用粉尘防治设施,杜绝煤尘堆积现象的发生,消除煤尘爆炸的根源。
2.按规定配齐测尘人员。
3. 加强粉尘的测定,按规定选择和布置测尘点,每季测定一次粉尘的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井下每个测点每半个月测定一次,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4. 备足测尘仪器,加强测尘仪器的维修和标校,所使用的测尘仪每半年标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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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为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措施,望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对井下工作人员的要求
1.井下所有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瓦斯的危害性,一切为瓦斯管理让路,与通防队相互协作,共同搞好矿井瓦斯管理。
2.采掘区队、通防队要有跟班队长(或班长)跟班,安监处要有安监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确保通防工作质量的提高、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3.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爱护通防设施,严禁同时敞开任何一处的两道风门,以防风流短路,影响相关地点的风量。严禁破坏通防设施和通风构筑物。
4.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矿灯失爆和随意在井下打开矿灯。 5.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二、掘进
1.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湿式打眼,严格执行放炮喷雾、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放炮前后要冲刷放炮地点附近30米范围内的巷道。
2.掘进工作面必须湿式打眼,严格执行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放炮前后要冲刷放炮地点附近30米范围内的巷道。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打眼深度,若超过规定打眼深度,一律用炮泥填实,否则,不准装放炮。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
5.装放炮时,每个炮眼内至少使用两块水炮泥,炮眼要用炮泥封严封实,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6.放炮应采用正向爆破法,若反向爆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放炮母线是否有明线接头或破皮,处理完毕后,方可响炮。装药前,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并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连接线和放炮母线同导电体接触。
7.放炮前迎头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停电,炮后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送电。
8.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放炮制度,杜绝违章放炮。放炮器把手要随身携带,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器把手插入放炮器和母线接头接入放炮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完炮后不得立即进入放炮地点,防止炮烟、瓦斯熏人。
9.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放炮制度,杜绝违章放炮。放炮器把手要随身携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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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放炮时,严禁将放炮器把手插入放炮器和母线接头接入放炮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完炮后不得立即进入放炮地点,防止炮烟、瓦斯熏人。
10.对于安装的水幕要符合规定要求,并确保其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要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及时迁移。
11.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规定(煤、半煤岩巷8米,岩巷10米)。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无破口、接头反压边不漏风,异径风筒使用过度节,拐弯使用弯头,严禁风筒拐死弯;迎头有效风量符合《规程》要求,严禁风筒拖地和挤压风筒。风筒要安设压力传感器,并实现风压电闭锁。
12.加强局扇管理,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和随意拆开风筒。若局扇因意外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在掘进巷道门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派专人站好岗,严禁人员入内,同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队。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内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通风。若瓦斯浓度大于1.0%而小于3%时,瓦斯员可按照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大于3%,则必须编制专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实施排放。恢复通风时严禁“一风吹”。
13.严禁局扇线路随意停电,若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由停电单位填写停电申请卡,报综合队、通防队、安监处、调度室,并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执行。
14.每台局扇只准供一个掘进迎头,要达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换机”和“三专两闭锁。所有安设的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和局扇开停传感器。
15.加强现场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现象;电缆使用不延燃电缆,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线接头,电缆有明显标志。
16.机械设备完好,扒装机和小绞车绳要及时注油,扒装机绳行程段不得有接头,无断丝,防止产生火花;严禁产生任何火花。
17.电缆吊挂整齐,应与风筒吊挂在巷道不同侧,若掉挂在同一侧,必须保持在300mm以上的距离。严禁电缆失爆。
18.新掘迎头开工,必须提前两天通知通运队,待安装好局扇后,方可开始施工。 19.巷道高冒处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仪,悬挂在距离迎头5米范围内。
21.在扒装和放炮过程中,要保护好风筒,以免拉坏和打坏风筒,造成迎头风量不足、瓦斯超限。 三、采煤
1.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仪,并悬挂在回风上隅角处,随时掌握瓦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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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2.加强电器管理,严禁电器失爆,电缆使用不延燃电缆,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线接头。 3.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每班对机械设备注油,保证湿润。 4.电缆吊挂整齐,严禁电缆失爆;严禁以任何形式产生火花。
5.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回撤隅角支柱,回撤时,必须用水冲刷,防止产生火花。
6.工作面上下出口严禁堆积物料,堵塞断面,以保证通风系统畅通。若因地压原因使上下出口断面缩小应及时支护、扩修,确保上下出口断面符合通风要求。
7.综放工作面采煤机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8.爆破采煤工作面,必须湿式打眼,严格执行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放炮前后要冲刷放炮地点附近30米范围内的巷道。
9.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打眼深度,若超过规定打眼深度,一律用炮泥填实,否则,不准装放炮。
10.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
11.装放炮时,每个炮眼内至少使用两块水炮泥,炮眼要用炮泥封严封实,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12.放炮应采用正向爆破法,若反向爆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放炮母线是否有明线接头或破皮,处理完毕后,方可响炮。装药前,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并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连接线和放炮母线同导电体接触。
13.放炮前迎头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停电,炮后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送电。
14.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放炮制度,杜绝违章放炮。放炮器把手要随身携带,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器把手插入放炮器和母线接头接入放炮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完炮后不得立即进入放炮地点,防止炮烟、瓦斯熏人。
四、对通防队的要求
1.通防队必须按照作业规程,配足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需风量,测风员要定期测定风量,保证各需风地点,特别是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充足。
2.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班中汇报制度和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3.瓦斯员除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外,还必须认真对装药放炮、风筒管理、综合防尘及各类通风设施、瓦斯探头等有关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防队和调度室,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按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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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矿集团公司葛亭煤矿“一通三防”通用措施 ①采煤面风流传感器应安装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内距工作面10m以内的地方,回风流传感器应安装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内距工作面回风巷道口10—15m范围内。综放工作面隅角瓦斯传感器安设在回风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都设瓦斯传感器,工作面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5m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瓦斯传感器安装在距该工作面回风口10—15m范围内。
③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进风顺槽10—15m前设置瓦斯传感器。 ④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3—5m设瓦斯传感器。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长距离巷道每隔500——1000m增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⑥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3—5m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 ⑦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要在测风站内设置瓦斯传感器。
⑧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的上风侧10—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
⑨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瓦斯传感器。
⑩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设置瓦斯传感器
(11)对安设的传感器报警、断电及复电点的要求:工作面风流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1.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0.8%,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8%时;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每隔500——1000m增设的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0.8%,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8%时;串联风和机电设备进风侧传感器,报警点和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5%时。采区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7%;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的上风侧报警点为0.8%,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0%时;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5%,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1.5%时;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0.5%,断电点为1.0%,复电点为瓦斯浓度小于0.5%时;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点为瓦斯浓度不大于25%。
5.瓦斯探头和便携仪必须定期检修、标校,确保指示准确,灵敏可靠。 6.防尘人员要确保各工作地点的水量、水压满足生产用水和防尘用水的要求。 五、其它措施
1.加强盲巷管理,把好设计技术关,从工程设计到施工,要首先考虑通风系统,为通风瓦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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