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J11685―2010 DB34/T1232―2010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标准)
Housing &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 (Standard) of Anhui Province
2010―8―30发布
2010―9―25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 34/T1232-2010
总 说 明
1.0.1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
筑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标准)”)。 1.0.2本招标文件(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施工招标。
1.0.3采用本招标文件(标准)的条件是工程施工图纸的技术标准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且设计和施工不是同一承包人。
1.0.4本招标文件(标准)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条款内容作为地方标准,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具有强制性;专用部分条款内容,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在市的具体规定做调整或进一步明确,但格式应尽量保持一致,具有推荐性。 1 .0.5 本招标文件(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 (2)同家、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3)2007年版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4)2010年版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5)国家、省工程标准、计价规范、规程。
1.0.6本招标文件(标准)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1.0.7本招标文件(标准)的项目编号采用皖(或市)建施招-工程所在地市英文字母代码-年号(四位数)-项目序号(三位数从001起,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1.0.8 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标准)第1章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或作出投标邀请,并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发布所用的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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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4/T1232-2010 1.0.9 本招标文件(标准)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两种,供招标人选用。其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应按工程所在地的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0.10本招标文件(标准)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关于工程风险因素、编制的依据应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出售。
1.0.11本招标文件(标准)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加以说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1.0.12本招标文件(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合同范本要求和拟建工程的特点予以明确。
1.0.13本招标文件(标准)解释权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没厅。
1.0.14本招标文件(标准)在使用中如遇问题可直接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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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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