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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完善科技和人才政策
完善气象科技评价体系,改进科研成果考核评价办法和科研成果业务试验评估方式,引导研发方向及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开放流动机制,广泛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试行局企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贯彻人才强业战略,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在全省人员总编制控制数内,有需求、分级、分类型对业务岗位人员进行合理补充,努力形成合理的人才资源布局。加强在职人员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建立人才评价、分配和激励制度以及人员交流互动机制,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第三节 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
健全与现行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中央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的分工,巩固和发展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筹集资金。把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经费渠道。努力争取在“十五”的基础上,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有明显增长。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建设计划,共同投资建设。全局性布点的专用设备及软件引进开发等,以中国气象局部门投资为主;人工增雨等地方气象事业,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其中全省性的以省政府投资为主,局地性的以当地政府投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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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推进气象依法行政
逐步建立和完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内容完善、科学配套的气象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以市级气象局执法为主,专兼结合以专为主,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制订颁布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依法建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范应急机制;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管理的规范、资质、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建立健全气象探测、天气气候、气象服务、气象灾害等方面的地方行业标准。加强气象行业管理,逐步推进全行业的协调发展。促进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部门气象向社会气象的转变。
第五节 加强合作与交流
加强气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完善和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防汛防旱、人工影响天气、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与国家级气象业务科研机构和兄弟省的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在资料、技术、服务经验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积极务实的合作。
第六节 推进基层台站和气象文化建设
根据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和《安徽省一流气象台站建设标准》对基层台站建设的要求,统筹资源配置,积极争取社会多方支持。按照先进的综合观测与信息共享平台、集约化多轨道的综合气象服务系统、科学规范的气象法规管理体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拓展气象科技服务领域、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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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气象台站建设。逐步建成一流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开展一流的气象服务,为安徽气象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争取到“十一五”末,全省所有台站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明显改善,50%的县局达到一流台站建设标准要求。
进一步凝炼和倡导新时期安徽气象人精神,增强气象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气象部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观念,塑造文明服务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