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考研精华复习指南
[xth6662原创]民商法考研精华复习指南
*声明:本复习笔记专为人大民商法考生而准备,不得转载!!其中一部分已作为答题方法专帖发表在本论坛;关于其它学校历年试题作者由于时间所限没有一一整理。关于教材的选用,请一律选用人大出版社二十一世纪最新版本教材,本指南所参照教材体系为人大出版社二十一世纪99年版教材,补充内容系采用王利明主编法律出版社05年版《民法》(以下称“王新民法”,现在来看,时过境迁,已然非“新民法”矣!)。因时间精力所限,无暇以王利明老师主编之最新版本进行修订。请诸位自行参照最新版本进行修正,考研永远是自己的事。
本笔记是本人为好朋友而写,之所以才发布,一是为了履行对好朋友的许诺,二是能对备考的朋友有些帮助,三是借此为提升民商法论坛的人气做点微薄贡献。 不得用于营利目的,假如你觉得自己还有点良心的话! 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历年试题附加版] 民法
一、 民法总论
(一) 民法概述
〖一〗 本章重点知识(知识等级分类)、重要性考察(历年出题频率) 知识等级分类与重要性考察
1) “民法的概念”还没出过题,谁若出了,题弱智人也弱智,大而化之的概念性问题是法学家一辈子搞不明白的事情或是早已盖棺定论,绝无可能出题。了解一下即可。
2)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曾在91年和93年出过题,且分值极高,考虑到当时民法如初生婴儿,讨论如此大问题有其必要性,但现在正是具体部门如物权法、债权法红得发紫之时,故出题可能性不大。权且作为简答题准备。{列为一星知识点}
3) “民法的特点”道尽民法基本特征,虽出此种题可能不大(十多年来也没出过题),但在答大论述时,是良好的语言素材准备,可以略显你的理论功底,具一定价值。{列为一星知识点}
4)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中最重要的当属民法与商法的关系问题——即民商和意义或民商分立的问题,人大固守民商合一阵营,不同于清华等院校,需注意,要异口同声赞成民商合一,尽管有些违心。{列为二星知识点}
5) “民法的体系”没出过题,但窃以为尚属重要知识点,因为在体系构建上,人大确实有自己新颖的东西,尽管所受非议甚多,有时自己亦不自信,但是关于人格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问题一定要紧紧抓住人大的思想脉搏,不要死磕,否则会“死得很惨”。{列为一星知识点} 6) “民法的渊源”看看标题就行了,切莫全文通读,浪费生命。{绝对平民} 7) “民法的适用范围”没什么内容,简单浏览,切莫细读。{绝对平民}
8)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让那些搞法制史的先生们搞好了,考上研究生之后再看也不迟。{绝对平民} 〖二〗 本章所现历年试题及详细答题方法讲解 1, 民法的概念◎p4 2,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p7
1) 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必要性和特点(1991年/20分)
答:首先,是答题脉络的问题。要确定分几步来答,哪步答什么,谁先谁后。 其次,确定每部分内部的层次关系。 再次,注意开头与结语的精彩性。 ○本题答题思路大致如下:
(1)人身关系发展的历史发展特点(从人身依附走向人身独立与自由) (2)人身关系的概念(答上法条来源就更好了) (3)人身关系的内容(人格关系、身份关系) (4)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密切联系
(5)综上可总结出人身关系的特点(无财产内容、具人身属性、是社会关系、与财产关系联系尤为紧密) (6)人身关系对公民与社会的重要意义(对公民、对社会) □可以上述步骤验证答题方法。
2) 为什么说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1993年/30分)
答:首先,要根据自己对民法的相关理解答出何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及其标准(基本性、规则性、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先确定基调,以便下一步与自己的论述相衔接。
其次,寻找突破口。规则性无异议,基本性体现在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和解决矛盾的特定性。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也是在调整对象上下手,它的调整对象本身就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 最后,总而言之,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3, 民法的特点◎p10
4,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p14
1)一、 试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1999年/25分) 答:
首先,先答何谓商法。
其次,答关于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的历来观点及民商分立与合并的原因。 再次,我国现行规定、民商合一观点的提出及其理由。 最后,如何在现实立法中实现民商合一。
2)五、 名词解释:(一) 民商合一(1992年/5分) 答:对于概念题,自有其答题方法。
首先,答民商合一的外部表现(主要是是否要独立的商法典的问题)以对其作概念性总结。 其次,是民商合一的简要理由及其相对概念——民商分立。(何谓简要,一句话就能搞定) 再次,表明态度——我国需要民商合一。
5, 民法的体系◎p17《关于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的几个问题》?王利明?复印资料{03?4} 6, 民法的渊源◎p21 7, 民法的适用范围◎p23 8,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p25
〖三〗 旁敲侧击(其它院校历年试题的启示) 1, 北大
1) 论述:从具体制度着手,论述民法着重保护交易安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01/p41) 2) 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05/p81) 2, 清华
简答:谈谈我国民事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05/p121) 3, 华政
试论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基本思路(00/p254)
4, 西政
1) 概念比较: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02/p276) 2) 论述:试论民法的私法性质(02/p276) 3) 论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05/p302) 5, 西北
1) 试述大陆法系民商关系的立法体制(05/p347) 6, 中南
1) 试述民法之本位(01/p350) 2) 试论民法的体系化(02/p350)
3) 试论民法与商法关系及其立法选择(03/p351) 4) 试论证民商合一的合理性(04/p366)
〖四〗预测与展望(相关试题预测)
1, 假如恢复概念比较的题型,相信“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会成为候选题目; 2, 简述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及其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联系。 3, 试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4, 试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
5, 论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现有的立法例的利弊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6, 试论我国民法体系的构建。
(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总则研究》对答题很有帮助〗
〖一〗 本章重点知识(知识等级分类)、重要性考察(历年出题频率) 知识等级分类与重要性考察
1,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即可;
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是重头戏,其中,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守法原则不太易出题,因此从未得到过人大老师们的青睐,但不排除变态的考法。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非常重要哦,其中诚信原则曾经以大题形式在94年出现过,况且诚信问题一直是令社会法学家们很头痛的一个问题,因此地位非同一般;公序良俗原则虽未出过题,但是其优秀的外表足以成为出题素材。 〖二〗 本章所现历年试题及详细答题方法讲解 1, 平等原则◎p31
2, 自愿原则◎p32〖新民法中又改成了“私法自治原则”,见37页;在《总则研究》中又以“意思自治原则”出现,包含“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p33
4, 诚实信用原则◎p34/关于诚信的法学思考?王利明?复印资料03?2
二、 试论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以及该原则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作用。(1994年/20分) 答:首先,答出诚信原则的概念。
然后是其内容的阐述,应将其与市场伦理道德联系起来阐述。 其次,简述一下这一原则在历史上的流变。 再次,谈这一原则的地位与作用。
最后,简单谈一下这一原则的延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守法原则◎p35 5,公序良俗原则◎p36
〖三〗 旁敲侧击(其它院校历年试题的启示)
1,北大: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05/p81) 2,清华: 3,政法: 4,武大 5,华政 6,西政 7,中南
〖四〗预测与展望(相关试题预测)
1. 试析自愿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亦可换成“论私法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 2. 试述诚实信用原则; 3. 试述公序良俗原则;
4. 论公平原则在民法中的具体体现〖《总则研究》p117〗。
(三) 民事法律关系
〖一〗本章重点知识(知识等级分类)、重要性考察(历年出题频率) 知识等级分类与重要性考察
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只作了解知识点即可。 2,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其中,较重要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 “民事法律事实”之中,主要是其分类——事件与行为,及行为的内部分类。
4, “民事权利”之中,最重要的是其分类,出题点也在于此。尤其是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分类,以及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分类,非常重要。此外,要明确三种诉讼请求。 〖二〗本章所现历年试题及详细答题方法讲解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3,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关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朱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与期待权,在《总则研究》210-234页上有具体分析〗 1)一、名词解释1. 形成权(2003年/ 30分)
答:首先,先答上划分的标准(可顺便答上同种划分的其他权利)。再答上其概念。然后是举例。(见p46) 2)四、 简述下列各题:(一) 区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意义(1993年/6分)
答:首先,答上二者的区分标准。其次是二者各自的概念。然后答二者的区别(对抗义务人范围不同;权利人实现权利的方式不同)。第四,从区别之中寻找其意义(如明确哪些权利的性质可以划清权限边界,防止侵权事件发生;同时,也使权利的行使更加有效)。最后,还要答二者区分不是绝对的(新民法133页)。
〖三〗旁敲侧击(其它院校历年试题的启示) 1,北大 2,清华
1) 名词解释:相对权(05/p121)
2) 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05/p122) 3,政法 4,武大
5,华政:期待权与既得权(00/254)
6,西政: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03/p276){同理:民事责任与债务的区别要注意(《总则研究》268页)} 7,中南
〖四〗 预测与展望(相关试题预测)
1, 本章重点主要落在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和民事权利的分类这两点内容上,其中民事权利的分类出题可能性很大。
2, 试述我国民法中请求权体系的构建。
3, 简述抗辩权及其在我国民法具体制度中的体现。 4, 简述区分既得权与期待权的意义。 5, 自助行为{《总则研究》248页}。 6, 社员权(新民法128页)
(四) 自然人
〖一〗 本章重点知识(知识等级分类)、重要性考察(历年出题频率) 知识等级分类与重要性考察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这一章的基础知识,需要记住,但出题可能性不大。
2,“监护”一节最重要的是监护人的设定问题,因为毕竟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
3,“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了解即可。
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键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5,“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知道概念即可。
6,“个人合伙” 一节最为重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合伙财产和合伙人连带责任上。另外,需注意的是,在复习本节时,要注意将其与合伙企业法联系起来复习。
〖二〗本章所现历年试题及详细答题方法讲解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监护
4,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7,个人合伙
1)二、 论述合伙人的连带责任。(1993年/20分)
答:首先要答出合伙的概念。然后,答出合伙人强烈的人合性质。其次,再答出合伙债务与债务的承担主体。接着,是连带责任的概念。最后,答上合伙人连带责任制度设计的意义。 2)五、 名词解释:5、 合伙财产(1997年/6分) 答:见教材68页。
3)二、简答题:1、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设立条件。(2001年/10分) 答:参见《合伙企业法》(97年通过)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