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面 工 程 面 层 水泥混凝土路面: 1、 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4%,每超过0.1%扣1分; 2、 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扣1分。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扣分; 3、 路面侧石应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cm以上者,每处扣1-2分; 4、 接缝填筑应饱满密实。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米扣2分; 5、 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扣1-2分。 沥青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 1、面层有修补现象,每处扣1-3分; 2、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扣2分;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3、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米长扣1分;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衔接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沥青表面处治: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扣2分; 2、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衔接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基本要求: 1、 混凝土表面平滑,色泽自然均一,模板接缝处平顺,无漏浆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2分;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每条扣2-3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4、 结构钢筋外露每处扣1-5分,并应进行处理。 桥 梁 工 程 下 部 工 程 及 上 部 工 程 支座要求: 支座位置应准确,无脱空及非正常变形,不符合要求时每个扣除1分。 上部结构要求: 1、预制构件安装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减1分; 2、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应接缝平顺,色泽一致,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5分; 3、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必须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并应及时处理; 4、拱桥主拱圈线形圆滑无局部凹凸,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拱圈无裂缝,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下部工程按基本要求和支座要求累计扣分;上部工程按基本要求、上部结构要求和桥面系要求累计扣分 桥面系要求: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3、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扣1分; 4、伸缩缝无阻塞、变形、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1-2分; 5、泄水管安装不阻水,桥面无低凹,排水良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衬砌 隧道工程总体 1、 混凝土衬砌表面,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不超过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1%扣5分; 2、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3、 隧道衬砌出现裂缝,裂缝累计长度每超过隧道长度的1%扣1-2分。 1、 隧道洞内渗水、漏水,每处扣1-2分; 2、 洞内排水系统应畅通、无阻塞,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 隧道洞门按支挡工程要求检查; 4、隧道路面按路面工程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1、 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扣2分; 2、 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块板扣2分。 1、 波形梁线形顺适,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2、 立柱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分; 3、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不得有断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掉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CM,否则每块混凝土构件扣1分;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2分。 标志按每块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标 志 防 护 栏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内业资料审查: 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的内容按
以下规定进行:
①质量保证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3分;
②质量保证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③按工程工序、工艺的要求所有资料应齐全、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
时扣2-4分。
●预打分: ①分部工程评定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Σ(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Σ权值]×100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②单位工程评定
单位工程得分=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Σ权值
③合同段评定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Σ[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Σ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扣分
④建设项目评定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Σ[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Σ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完成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
竣工验收阶段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外观、内业资料进行复测、复检、复审,并进行评定打分 ●完成质量鉴定报告
●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列席竣工验收委员会,参加竣工验收 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合格(≥75分)、不合格(<75分)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
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
程均合格,且75分≤单位工程<90分,
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合同段(建设项目)质量等级:所含各单位工程(合
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90分,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75分≤合同段(建设项目)<9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权值
0.6;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权值0.2
附: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权值0.7;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15;
项目设计工程综合评价权值0.05;项目监理工作综合评价权
值0.05;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评价权值0.05
(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程序一:办理监督手续 程序二:监督交底
程序三:年度执法大检查、平时监督抽查 程序四:交工质量检测 — 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书面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
组织中间交工质量检测;收到书面申请后21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项完交工质量检测 — 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交工质量检测后,在7个
工作日内向项目法人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
程序五:竣工质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