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4)

2018-11-22 10:44

工文件,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解决了实际问题;原小密水泥厂临时工吴某、王某等19人,1968年因派性干扰被辞退,1981年落实政策办回城镇户口。2008年底,吴某、周某等4人因文件遗失无法办理养老保险,来县档案馆查找当年办回户口的档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帮助下,查阅并复制了文件,顺利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

9、2007年4月15日,会昌县副食品公司一位退休人员认为本人的退休时间有出入,前来要求查阅本人档案。会昌县社保局档案人员,登录金保工程系统查看其退休时间为1985年7月,当事人认为此退休时间不对。档案员又从档案室调阅其原始档案,档案显示,该同志于1996年6月25日,由会昌县劳动局下文批准退休。针对这种情况,会昌县社保局立刻依据原始档案按程序予以修正,并为其调整了退休待遇。

10、2008年6月23日,会昌县教委陈某来到档案馆,要求查阅原教育局的全宗档案,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工作人员迅速把他需要的档案从库房内提了出来,并进行了复制。当他拿到复制好的档案资料时,激动地说:“这下可好了,我的工资晋升就有希望了!”。

原来,陈某1975年中学毕业,当年就响应党的政策下乡了,1981年回城后又参加工作,因此他每次晋升工资都是以1981年参加工作时间为依据,他总觉得与其他同时下乡的同志的工资差额很大,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就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阅有关知识青年下乡如何计算工龄方面的档案资料。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凡是在“文革”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其下乡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时间连续计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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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的参加工作时间应该从1975年计算,而不是从1981年计算,因此,陈某就完全能够以一纸档案为凭证,到相关部门要求调整他多年不合理的工资了。

11、会昌县转鼓厂工人谢家亮,1978年被招收为白鹅钨矿大集体工人,1989年调县转鼓厂工作,在调动期间,有关部门丢失了其档案,致使他的工龄等有关情况得不到认定。2007年5月,县档案馆提供了该同志的招工登记表等档案。,解决了其长期悬而未决的工龄问题。

12、大吉山钨矿职工肖素英,原是会昌县采茶剧团演员,1958年入伍,1970年随夫调大吉山钨矿工作,由于该同志的档案不全,1958年-1969年的工龄无法认定,导致其拟调贵溪铜业公司受阻。2007年6月县档案馆提供了1958年的职工名册和1960年的调资批文等档案,顺利解决了肖素英同志的工龄认定和调动问题。

13、将要退休的干部王某为革命工作多年到了退休年龄,因没有材料证明参加工作的时间,到了年龄办理不了退休,经他人指点,2008年6月16日,他来到寻乌县档案局。到档案局查找1950-1955年南桥公社参加革命工作的登记表,证明参加工作的年限。通过查阅并复制首次参加工作的登记表,到人事局顺利办理了退休。

14、上海下放知青李某在国营企业工作多年了,因企业转制,每位员工的薪水重新核定,因少了知青下放的几年工龄,薪水也就少了。为了找到真正的工龄证明,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查找证明材料。几经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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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找到。知青李某听其它人说,能在下放期间的当地档案局查找到相关的材料,2008年7月22日,在半信半疑下来到寻乌县档案局。经过馆内工作人员的查找,终于在知青办1970-1974年的档案中找到了知青李某曾经下放到寻乌的材料,并顺其自然办理好了工资,找回了失去的工龄。

四 档案为凭,化解土地林权纠纷

随着农村乡镇山林林权发证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农村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因此,通过查阅山林档案来解决山林纠纷的实例也相应增加。档案为提供山林原始资料,客观公正地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合法的历史依据,为稳定农村局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近两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东坑村中心小学周边界址与周边的何姓、陈姓、钟姓村民经常发生争执,今年开学初,该校长李民剑前来南康市馆取证,查阅并复制了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制订校园规划,维护校园安静,解决纠纷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2、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倡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村民懂得和谐团结,以理服人的重要性,南康市龙岭镇向阳村八仙组村民朱升润、朱恒喜两人在2006年12月12日特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及83年山林权存根,称有此证在手心里更踏实,可避免不少纠纷,解决不少问题。

3、南康市蓉江街道办事处桥口村高车组村民廖永建因其所在地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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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开发,2006年元月9日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其祖父廖昌经名下房产、山岭等档案存根,为征地拆迁获得必要的补偿提供第一手资料。

4、潭口镇路背村一山岭与邻村小组长期争执引起不少纠纷,今年初,该村村民陈敬书、陈元春代表村小组前来我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明确了该山岭系本组所有。

5、近两年林权改革,南康市朱坊乡红心村村民刘焕怡有两处山岭未上户,为补办上户,今年初该村民特来我馆查阅并复制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补办上户提供依据。

6、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旗山村坳头组刘姓、黄姓、廖姓、罗姓、张姓都同本村何姓村民争执一山岭权属。2006年8月31日该村主任曾鹏飞代表村委会前来我馆查阅大量53年本村土地房产证存根档案,并复制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7、南康市赤土乡旗山村村民罗香平等2人,受村主任委托,代表集体处理山林权纠纷,于2006年2月22日前来市馆查阅了张福昌、张正心、罗国秩、何同安、何荣忠等人土改复查时山林档案,并复制了有关档案材料,为妥善解决这场山林纠纷提供了有力证据。

8、南康市龙华乡下村埩上组村民邹义连因责任山与十八塘乡长滩村龙头组山林界线发生争执,2006年2月24日前来我馆查阅并复制了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使一场山林界址纠纷得到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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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学校规划需要,2006年2月26日,赣州经济开发区潭东镇龙井小学前来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有关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从而明确了学校周边界址。

10、南康市镜坝镇元岭村第15小组,因白眉龙、石烂塘等山地归属权问题,组长谢光西代表集体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有关土地房产证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11、南康市唐江镇平田村窑前组与章良村因河道界址发生争执,2007年3月5日窑前组村民刘事昆、刘事稔、刘活照三人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分清界址提供依据。

12、南康市龙岭镇樟桥村石坳孜与龙岭向阳村大路背因李家山山林发生争执,年初,石坳孜组廖万佳等代表集体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为两村解决山林纠纷提供依据,化解了矛盾。

13、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茶元村一水塘(打石塘)一直以来同大塘孜曾屋有争执,2007年3月12日,该村民陈小龙特来南康市馆查阅大量有关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第一手资料

14、南康市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陈鹏,2008年12月10日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东山街办南水村老廖背组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土地收储利用提供帮助。

15、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迳背村罗坑组廖忠载家山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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