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棕色—饮料类台账、灰色—食品相关产品台账。
对每日按需要进行采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可建经常性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台账。
2.记录方法
台账应如实记录采购、保管与使用情况,如进货时间、食品或相关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入库与验收情况、出库与使用情况、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做到:“一贴:贴购物凭证;二记:做好台账记录;三存:妥善保存票据和台账。”
3.台账保存
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严禁外借。台帐记满后应编号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九、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膳食服务中心根据不同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做到专间专用。为规范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中毒隐患。
2.原材料库必须专人负责,库房随时上锁,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库。
3.加强食品加工区储存管理,库房内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蛀、防潮防霉、防腐“十防”工作。
4.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原材料要进行验收登记,拒绝接收“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严禁验收没有采购申请单或采购计划的商品。
5.食品原材料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6.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7.库房内设置食品架,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30CM、离墙30CM、离棚65CM放置。
8.要每天检查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做好处理记录。 9.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出库前认真填写出库单。(日期、原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料人、领料
人)掌握食品的进出情况,做到先进先出,接近截止保质期的先发,易变质的早发,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10.根据审批后的领物单发放物品。及时登记仓库帐目,要做到帐物相符。
11.根据库存物资最低保障数,及时做好库存物资的采购申请工作,确保正常供应、合理存储。
12.月末和年末进行仓库盘点,制作月、年报表,报送部门领导。 13.冷库、厨房冰柜、保鲜柜、保洁柜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除污。
1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专用标识,菜、肉、鱼要专柜、专架专用,生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应分柜、分架存放。
15.盛装食品的器具(袋)必须达到食品级要求,器具做到食品专用,加盖或加膜封闭存放。
1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17.每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70摄氏度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18.热食品和未凉透的热食品不许直接冷藏。
19.注意冷藏冷冻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原材料不受损失,通知维修人员抢修,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1.除虫灭害工作设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包块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食品库房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定期开展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蟑螂、蚂蚁、臭虫等病媒生物聚集和孳生,并有记录。
3.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墙壁、地面严禁有破损及漏洞,地漏要有盖或网,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库房门口设60厘米高带金属皮的防鼠门板;加工经营场所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5.经营场所产生有害虫物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食品的污染,同时查明其来源,彻底消除隐患,同时做好投药、杀灭记录。
6.建立除虫灭害工作记录,定期检查防鼠、防蝇等病媒生物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对杀灭的死鼠要严格处理:将死鼠的尸体撒上漂白粉后装入密闭的袋子中,进行焚烧,并作好处理时间、地点、数量、方法等的记录。
7.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进行。
8.杀虫剂、杀鼠剂等有毒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
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存放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