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编写: 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 时间: 年 月 日
批准: 时间: 年 月 日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
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
出版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 环境污染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油、六氟化硫、多氯联苯泄漏
3.2 酸、碱、氨、氯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 4 事件分级
4.1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2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3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4.4 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组织体系 5.2 指挥机构及职责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控
6.2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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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预警行动 6.4 预警调整 6.5 预警结束 7 应急响应 7.1 先期处置 7.2 响应启动 7.3 响应行动 7.4 响应结束 8 信息报告 8.1 报告渠道 8.2 报告内容 8.3 报告程序 8.4 报告要求 9 后期处置 9.1 善后处置 9.2 事件调查 9.3 总结评价 9.4 奖励与责任追究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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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通信与信息 10.4 经费 11 培训和演练 11.1 培训 11.2 演练 12 附则
12.1 预案与备案 12.3 预案修订 12.4 制定与解释 12.5 预案实施 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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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快速地处置本项目部环境污染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安监〔2007〕9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应对”为应急处置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