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
7. 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小材料库、使用胶带运输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煤工作面的液压泵站处,都要配备灭火器材,其中:干粉灭火器1—4个,砂子0.5m3以上,消防水管20米。沙子应分成小箱装存,每箱重30kg左右,以便搬动使用。
8. 坑木场、仓库、汽车库、平地运输煤矸皮带和煤矸粉碎等要害部位,要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栓。禁火区域要设置防火、禁火安全标志。地面各机房、仓库、材料库、俱乐部都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 各厂房、仓库、宿舍、更衣室以及其它楼房要加强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线路情况,不准乱拉电线,发现有老化等不合格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10. 冬季凡需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防火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火使用。
11.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12. 保卫科负责,每季度组织对消防管路系统及消防材料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 地面要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的配备见表八。地面消防材料库由矿供销质检站负责管理,做到及时供应。
四、水灾的预防措施
1. 矿井建立完善“三条生命线”系统,即压风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管路系统、通讯电话线路系统。“三条生命线”系统均要敷设到采、掘工作面,提高矿井应对事故灾害的能力。
2. 技术部(地测)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并调查了解矿区内小煤矿与我矿的位置关系。要依据提供的水文资料,提出防治水方案和必要的说明。
3. 技术部(地测)要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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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水文观测孔(兼做泄水孔)的管理,发现堵塞,及时安排处理。
4. 加强井下挡水墙管理。按照责任划分,管理单位经常检查泄水阀门的开(关)及完好情况,及时涂油和维护,保证阀门完好、灵活。
5. 在采掘过程中,如果遇到老空水、断层水等威胁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制定探放水措施,否则不准生产。掘泄水巷、打探水钻孔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6. 矿防治水灾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雨季防治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7. 搞好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教育,使每个职工都掌握透水预兆。采掘工作面发现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的人员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8. 搞好水文观测工作。技术部(地测)要不断观测我矿各涌水点的涌水情况,并建立水文观测台账。安质部、技术部(地测)要不断观察周边小煤矿积水情况,及时向矿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防止小煤矿水患危及我矿。
9. 机电一队、二队要加强对矿井主排水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达到能随时启动排水。井下水仓和大巷排水沟要及时清理,保证水仓容积不小于原设计的80%,水沟畅通无阻。
10. 技术部(地测)要针对我矿2014年采掘战场情况,编制具体的防治水预案。
五、预防冒顶措施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施工设计和“三大规程”及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各队技术员必须掌握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和动态变化,遇到特殊情况,如初采初放、跳眼搬家、过断层、过老巷及顶板破碎带时,必须编制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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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3.加强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动态达标。采面泵站压力不小于18MPa,支柱初撑力不小于90KN;采面上、下端头及三角区要使用双圆销梁配合单体柱进行支护;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和防倒器。
4.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底板松软时必须穿柱鞋;严禁使用失效的梁柱;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 认真落实井巷维修责任制,切实加强巷道维修工作。巷修工作必须纳入年度和月份生产经营计划,并有专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改棚等作业,需拆除原有支架前,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6.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严禁超高回采,不得有缺梁少柱现象,并有不少于5%的备用梁柱。
7.采掘工作面开工前,跟班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和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排除。
8.认真开展矿压检测工作,掌握采煤工作面的周期来压预兆和来压步距,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9.采掘工作面要重点把好支护关,防止漏顶、空顶;复合顶板的采掘工作面,一旦出现漏顶、空顶,必须背实、刹严。发现冒顶预兆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待压力稳定后,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采煤工作面严禁在同一地点平行作业,采空区悬顶面积不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否则,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11.利用支架吊重物时,必须先加固支架。 六、提升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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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提升运输系统声光信号齐全完好。各种保护齐全、完好。
2.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绞车司机、信号工和把钩工,并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把钩工每班检查阻车器、钩头、矿车连接
装置的完好状况。
3.坚持定期检查,按计划检修提升运输设施和设备,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绞车司机、皮带司机要精力集中,听准信号,正确操作。 5.使用小绞车提升时,必须符合“三固定”、“四保险”、“四个四”的要求;倾斜井巷提升要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6.所有提升运输使用的钢丝绳,都必须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不合格的钢丝绳必须及时更换。
七、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与机车通道相通的交叉口处,机运队必须设置红灯信号。 2.严禁乘坐皮带、溜子;严禁蹬钩、扒车、跳车;严禁用溜子、皮带运送物料。
3.平巷、斜巷运输必须认真执行《规程》第二编第八章第一节各条之规定。
4.机运队的钉道工经常检查矿井轨道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预防其它事故的措施
1.井下放炮严格执行《规程》第二编第七章的有关规定。 2. 井下供电严格执行《规程》第二编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3.下井人员要严格执行乘车制度。
4.入井人员必须带齐劳动保护用品,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胶靴,佩带好矿灯和自救器等。入井前严禁喝酒。
5.严禁在井下睡觉和拆打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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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在井下打架、吵闹。
7.严禁偷盗和损坏井下通风、防尘设施及安全设备和仪器仪表。 8.井下溜煤眼因水煤堵塞需放炮处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贯彻执行。
9.所有需要跨越皮带的地点都必须设置过桥。 10.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严禁下井。
11.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严禁“三违”。
第三节 预防和处理矿井灾害必要的物资准备
一、为保证迅速抢救和处理矿井灾害,必须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具体物资数量、存放地点和负责人见表七~表十。
二、管理制度:
1.救灾物资必须专资专用,不得擅自动用。如果因抢险救灾需要动用救灾物资时,必须经指挥部批准,动用后及时补充,否则追究管理单位领导的责任。
2.成立救灾物资管理小组。 组长:王保新 副组长:张金虎 吕堆顺 成员: 李 澍、郝丽辉
管理小组负责物资的督促准备,并根据表七~表十所列内容,定期检查所备物资的管理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对过期、损坏、报废的物资,及时更换和补充,保证储备物资的足量和完好。
3.相关单位要做好所备物资的管理工作,救灾物资管理小组加强检查与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挂钩,奖优罚劣,确保所备物资完好。
地面必要的物资储备明细表 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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