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消防材料贮存明细表 表八
序号 名 称 1 平板锹 2 伸缩梯 3 风筒 4 担架 5 安全带 6 编织袋 7 方木 8 方木 9 木板 10 木板 11 水泥 12 河砂 13 砖块 14 2寸塑料管 15 2.5寸塑料管 16 8公斤干粉灭火单位 把 付 m 付 套 条 根 根 块 块 t 3m 块 m m 台 数量 6 1 200 3 5 500 20 20 20 300 10 40 6000 150 200 15 备 注 此表所有项目均由供销质检查站贮备和管理 D=500mm 80×80×2400mm 60×60×2400mm 50×200×2400mm 20×200×2400mm 井下必要的物资准备明细表 表九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负责人 黄 土 袋 800 井底车场 李国民 序2 8公斤干粉灭火台 3 副斜井绞车房 李国民 3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井下泵房 李国民 3 中央变电所 8公斤干粉灭火李国民 4 台 器 叶召付 2 采区变电所 5 8公斤干粉灭火台 1 电机车库 李国民 6 8公斤干粉灭火台 1 移动变电站 吴志超 7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充电峒室 吴志超 8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各溜子、皮带机各队队长 9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工字钢修理室 李国民、叶召付 10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爆破材料库 郝丽辉 11 8公斤干粉灭火台 2 井下各液压泵站 采煤队长 312 沙箱 m 0.5 各放油、转载点 各队长 13 消防材料见表十 井下消防材料库 杨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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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消防材料贮存明细表 表十
序号 名称 单位 1 2寸塑料管 m 2 管接头 个 数量 300 30 备注 1、第1~14项由经营部供应;
3 6分分流管 根 5 2、第5项由政工部负4 管钳、镐、铁锹 把 各4 责供应; 5 救生绳 根 3 3、所有材料由通风队6 撬杠 根 4 领取存放在井下消防材7 木钻 把 2 料库,并负责管理; 8 安全带、绳梯 付 各1 4、材料出成本技措费9 编织袋 条 100 用 。 10 砖块 块 3000 11 河砂、黄土 m3 各3 12 方木 根 10 80×80×2400mm 13 木板 块 10 50×200×2400mm 14 木板 块 80 20×200×2400mm 15 8公斤干粉灭火器 台 5 三章 矿井灾害处理计划
第一节 矿井救灾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地点设在调度室。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专业组: 1.灾害侦察组 组长: 成员:救护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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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调度指挥组 组长:
成员:调度室全体成员 3.设备物资供应组 组长: 成员: 4.技术组 组长: 成员: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6.后勤医疗组 组长:吕堆顺 成员:
二、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处理事故灾害中的任务和职责 1.值班副经理:在总经理未到达之前组织抢救工作。
2.总经理: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领导及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事故灾害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4.副经理: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要求,组织所需人员和物资;总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按照总经理的命令,完成分担的灾害抢救和处理任务。
5.各部部长: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矿山救护队长:负责全面指挥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完成灾区遇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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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抢救和事故处理任务。
7.安质部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8.技术部(通风):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使其适应救灾要求,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完成必要的通风工作。技术部(地测):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地测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工作。
9.生产部部长:按照总经理命令进行灾害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10.有关队长、跟班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对本区域工作的人员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的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经理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主体矿、集团总调及矿其它有关人员,随时调度抢救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12.矿灯房和自救器房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及自救器编号,查清下井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灾害处理期间,对没有指挥部签发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
13.经营部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总经理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14.机电运输部长: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扇工况,保证正常运转;协助指挥矿井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5.机运队队长: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将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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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办公室主任(卫生):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7.经营部长:妥善安置遇难人员及其亲属;做好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
18.政工部长(保卫):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并在井口附近设置警戒,严禁闲杂人员停留围观。
第二节 矿井发生灾变后的汇报制度
矿井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汇报清楚事故的性质、地点、影响范围、发展程度、现场人员受灾和撤离等情况。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值班经理,组织受灾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按照表十一的顺序通知有关负责人立即赶到调度室,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集团总调度室汇报。
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名单(以先急后缓排列) 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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