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实训是依托实务部门所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是校内实验课程教学的延伸。各高校应鼓励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通过在实务部门的观察调研,开展专业问题研究。学生可以申报校级、省市和教育部设立的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开展创新项目研究。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各种科研大赛中获奖的,可以获得相应学分,或折抵相关任选课或非课堂教学课的学分。
5.2.2.3专业类实习
专业实习建议安排在第三学年以后,连续实习时间应不少于4周。专业类实习可与专业类实训相结合,既可由学校统一安排,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实习过程要求有完整的实习记录,学生在实习后需完成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5.2.3毕业论文(设计)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部分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训练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将论文写作纳入课程成绩考核当中。学生在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后,必须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毕业论文。有条件的院校应进行论文查重。论文合格,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5.2.3.1选题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须符合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培养要求,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研究兴趣,又要紧密结合现实金融现象与问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导师根据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研究兴趣进行开放式选题,并加以认真指导。
5.2.3.2内容要求
在内容上,毕业论文(设计)应能体现学生的如下能力: (1)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能力,
10
学生应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运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能力
学生能够合理运用现代经济学分析工具,能够阅读和使用外文资料,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
(3)逻辑分析与归纳总结的能力
学生对自己所提出的观点或得出的结论,能够提供合理的逻辑分析依据,论证条理清楚,论据可靠。 5.2.3.3指导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具有科研、教学工作经验的拥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导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指导教师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和创新精神,又要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教学规范
6.1教学过程规范
6.1.1教学大纲与教案的编写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本标准确定各个专业的培养方案以及与之配套的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教师须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内容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范围。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认真撰写教案和讲稿、编辑或选用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了解学生的先导课程及学习程度,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做好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工作。 6.1.2教学方法运用要求
各高校应制定政策和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以保
11
证最佳教学效果。 6.1.3教材选用要求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在教材选择上应遵循下列要求:
(1)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核心类课程)应优先选用曾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或获得国家规划教材立项、省部级精品教材立项的教材;选用教材应在近五年内修订过。
(2)部分专业课程也可以选用从国外引进的优秀教材,或由国际知名专家、学者编写的、经过多次修订的教材;选用教材应在近五年内修订过。
(3)部分专业核心类选修课程,可以选用教师自编教材;没有成型教材的,要求教师编写书面讲义。 6.1.4课程辅导要求
根据课程内容需要,可以适时开设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应以个别答疑为主,重视因材施教;对共同性问题应当组织集体辅导。 6.1.5课程考核要求
各学校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制定课程考核要求。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除期末考试外,可采用作业、设计、调研报告、课堂讨论等形式。 6.2 教师行为规范
各高校应制定教师行为规范,并严格考核。基本要求如下:具有高尚的师德;服从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特殊情况应报请相关部门同意;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课堂教学中应做到衣着得体,言谈大方,举止有度;重视与学生的交流,认真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职责。
7、师资队伍
12
7.1师资队伍结构
开设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高校,专业生师比不应高于25。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核心类课程聘请校外教师的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专职教师总数的10%,理论课程聘请校外教师授课的课时数不应超过10%。
学历结构。各高校应该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一方面可新增高学历教师,另一方面也鼓励教师在职攻读高一层次的学位。讲授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核心类课程的教师,必须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40%。
学缘结构。各高校在新招聘师资时应在同等条件下尽量录用非本校学缘的人才,鼓励本校毕业生到他校任教。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本校教师到他校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最后学历为本校的教师比例不应超过40%。 职称结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 7.2 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 7.2.1教育背景
师资队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学类专业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金融业和金融教育发展的要求。专业课程教师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与所教课程有关的调研实践活动。鼓励各高校吸收有金融业从业经历的人才从事教学工作。各个专业“5+X”模式中的6门专业必修课程应至少聘请1名金融业界专家参与教学过程。
7.2.2教师水平要求
具有一定专业科学研究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思考能力。对学生和社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紧密结合学生未来的学术发展和就业需要安排教学内容。
13
7.2.3教师发展规划
各高校应按照“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积极引进高水平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作用的同时,着力培养年轻教师,有效整合师资力量,稳定教师队伍,发挥教师潜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发展与激励机制,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建立起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均衡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8、教学条件
8.1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
开设金融学类专业时,学校图书馆应有数量充足且大致覆盖金融学类专业领域的图书、刊物和资料。学校图书馆应当拥有金融学类专业教学和科研所需的数字化资源,并且能够提供简便畅通的检索和获取服务。 8.2为教学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与实习基地
学校基础实验室座位数量充足。单个专业实验室的座位数不得少于金融学类专业一个自然班的学生人数。本专业实验室的生均固定资产净值不少于学生当年学费标准的50%。
金融学类专业的学生实习需要有稳定的实习基地。每开办一个专业,原则上须至少配设1个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以金融机构为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为辅。
8.3保证充足的教学经费投入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四项经费包括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占学费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25%。
教学经费增长至少要与学费收入增长同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