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满意之后,采购至工地,并按照进度计划,和供货单位签订正式供应合同,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停工待料的误工情况。
2、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由项目部统筹安排,已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做好机械设备的待用准备,一旦接到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开工令,立即准备进场施工。同时本工程为综合性广场工程,又为于城市的繁华地段,机械设备的数量及性能好坏,将直接影响本工程施工进度,因此准备足够的机械设备,以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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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施工测量
一、平面轴线控制用全站仪及J2经纬仪测设
1、根据设计、规划、业主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和现场基准线和基准点,建立平面控制网。 2、利用坐标基准点,测量出坐标点,并由此引测各主辅轴线。 二、水平标高控制用DS3水准仪及钢尺
1、根据设计、业主提供的水准点,引测本工程±0.00基准点,即黄海高程,并把该标高引测到建筑物四周控制桩上,并做保护措施。
2、基坑开挖过程中、距基槽底500㎜标高处,用水准仪抄水平线,沿基槽每5米插上竹片桩,以便控制基坑挖土标高。
3、基槽修整后,用竹片桩在基底精确标定出基础标高,并经水准仪校核。 三、测量控制措施 1、轴线控制: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坐标控制点,根据图纸设计方格网上坐标在施工区域范围内测设纵、横两道主控制线,设置控制桩,并用混凝土加以保护定位。然后用经纬仪根据控制桩测设全场方格网;
2、放灰线:
根据设计施工总平面图用石灰粉在施工区域内以10M*10M为一方格撒出方格网,定出施工作业面
3、BM点高程测设: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高程控制点,用水准仪引测高程,并将方格网上每个角点的高程测设标注到绘制的测设图上,用以计算土方工程量;
4、土方标高控制:
根据设计高程和测设标高,计算出挖土深度,用水准仪及标尺控制挖土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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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主要的施工方法 第一章 给排水、电力管道工程
一、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程给排水、电力管道施工的总体工序是:
打钢板桩支撑 施工准备 基坑开挖 基坑支护 管道基础 管道安装 检查井砌筑 回填护管 拆管顶支撑 基坑回填 拨钢板桩 管道供应 水泥砂浆搅拌 清场
二、施工方法 (一)测量放线
1、由业主组织有关部门交桩、交线,提供测量控制点。
2、根据设计提供的桩点位置及测量控制点,每200 米引测一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须经闭合后方可使用。业主提供的桩点,施工现场测量人员应做好栓桩,临时水准点应设在附近建(构)筑物上或牢固的桩上。
3、根据业主提供的管道中心桩及坐标桩进行测量放线,管道中心线及占地边线应同时放出,管道中心线上应打百米桩、变坡桩及转角桩,并注明相应的桩号、高程及角度等,所有桩点均应栓桩,并做好记录,以便在丢失、破坏时顺利准确补测、恢复。放线采用经纬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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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使用涂有红漆的专用木桩。
4、在放线过程中如出现管道走向与实际位置有较大偏差情况,应及时与设计、业主等部门联系调整管道走向。
5、测量人员认真履行复核制度,同时做好原始记录,测量完成后及时请监理工程师验桩、验线、合格并签字后进行下道工序。
6、在线路与地下障碍物交叉处作出标记,标出里程,障碍埋深、尺寸等。 7、测量原地面高程,并且记录现场原地面的高程和地形,提交监理工程师。 (二)材料、设备验收及布管 1、材料要求
给水排水、电力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给水排水、电力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给水排水、电力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给水排水、电力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设备验收及布管
(1)入槽前管道要放在适当的砂袋拖架上,或沟槽堆砂或堆草,防止损坏管道外防腐。 (2)存放塑管的地面要平坦松软,场地附近不得有腐蚀性化学物品。
(3)管材运至现场后,沿沟槽一侧摆放,特殊地段下管前再二次倒运到所需地段。 (4)管子起吊时要保持一定的角度确保管子变形力最小。
(5)管材、管件及设备运卸至现场后,必须由材料员(质检员配合)逐根逐件检查外防腐及管口质量,并做好标识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并且运离现场。管材、管件、设备进场后,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单。
(6)各种阀门要放在干燥防雨场地用支架支离地面,分类存放,标志朝外,便于装卸和检验,管帽和保护在安装前不得拆掉。
(三)土方开挖 1、开挖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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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前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以查明以下情况: (1)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土质情况;
(2)地上、地下构筑物分布情况,并与当地部门洽谈处理方案;沟槽开挖前应要求各有关管线部门提供地下管线情况,并结合人工开挖勘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当发现管线位置后应做好清晰的标志以保护好地下管线。
(3)对已建管道、构筑物的衔接位置与高程在管线的沟槽开挖前,要取得总监对沟槽挖掘的断面尺寸及挖掘土堆放的书面批准后再进行沟槽的开挖。
(4)制定土方开挖、调运方案及沟槽降水、支撑等安全措施。
(5)沟槽开挖前,测量人员应向挖掘机机手说明地下设施的布局情况,在地下设施两侧3米的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下设施采取有效的吊架保护措施,对于重要的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单位的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护下开挖。
(6)沟槽开挖过程中,如遇土质不好,出现塌方、开挖放坡受限制或土方转运有困难时,则加钢板桩支撑,支撑情况视土质情况而定。
(7)施工时在设置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排水通畅,以保证开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质量问题。在基坑开挖时须在沟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沟槽内。沟槽内两侧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当地下水丰富或遇雨天时用抽水机抽水,以保证基坑不被水浸泡。
2、土方开挖
(1)本工程采用0.8m3 挖掘机进行机械开挖为主,人工清底为辅的施工方法。 (2)沿沟槽底部每隔6 米钉(40×40mm)木桩,桩长0.5 米,以控制槽底高程。在槽底用白灰线打出管道中心线,以便于下管时控制开挖中心线,沟槽严禁超挖,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粗砂夯实至设计要求或总监要求的密实度,如遇基坑为淤泥和虚土时应挖除淤泥及虚土回填粗砂厚30cm 以上,如遇岩石须超挖0.3 米以上再整平并填以砂垫层至设计标高。
(3)开挖过程中遇有文物、古树,应妥善保护,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4)对距沟槽较近的建(构)筑物及电杆必须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与上部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5)在软土地段采用放坡与钢板桩支护结合开挖。先按1:1放坡开挖,再用25号槽钢进行钢板桩支护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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