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巷道内距工作面不小于60m且不超过200m段设置隔爆水棚,另加10%~20%的富余量,隔爆水棚总水量=200L/m23巷道断面积3(1+10%)=200L/㎡313㎡3(1+10%)=2860L;每个水袋水量30L,隔爆水袋总数=2860L÷30 L/个=95个;每排布置5个隔爆水袋,布置排=95个÷5个/排=19排。 4、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供巷道洒水冲尘使用,各转载点处设置三通阀门供转载点喷雾降尘用。
5、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开机运转时,必须打开喷雾装置降尘。 6、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洒水灭尘,冲刷巷道帮顶,洒水周期:掌子头50m范围内每班一次,其他地点一天一次。
(二)防尘系统示意图。(附图3-1-1-3) 四、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人看管,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和空岗,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是独立分开的(即单独供电),并能自动倒台,风电闭锁装置齐全灵活可靠,实现“三专两闭锁”。
2、看局部通风机人员按规定试运转局部通风机的自动倒台效果,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看局部通风机人员升井后,及时到通风调度室汇报当班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
3、每班都要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风筒,发现有脱节漏风破口,吊挂不平直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单位汇报。
4、风筒距掌子头的距离:风筒距掌子头距离不超过5m 。
5、施工期间每次爆破前,在距风筒末端前500mm处吊挂钢笆保护风筒,
26
每次爆破后要及时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发现损坏或影响迎头供风问题及时更换或处理。
(二)防瓦斯及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A、防瓦斯措施
1、班组长必须班班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工作面风筒口末端向外5m的回风流中,并使之处于工作状态。
2、巷道内应安设甲烷传感器,且保证灵敏可靠,里探报警浓度≥0.8% CH4,外探报警浓度≥0.8% CH4,断电浓度均≥1.0% CH4,复电浓度均<0.8%CH4 ;一氧化碳报警浓度≥0.0024%。
3、停风必须立即撤人并停电,送电必须先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先送风后送电。
4、若停风造成瓦斯超限,必须制订专门措施组织人员集体排放。 5、若因计划停风时,必须将风筒在新风与乏风交汇处断开,打上栅栏,写上“禁止入内”字样。若是临时停风,执行矿井局部通风停风停电管理规定。送风前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结束,当巷道内瓦斯低于0.5%时,方可送电,送电执行“三方签字”(施工队电工、瓦斯检查工、变电所配电工)手续。
6、施工中,若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施工,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若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巷道内的供电电源,汇报调度室。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ZH-30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
27
B、瓦斯排放措施
为加强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管理,有效防治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瓦斯超限,在浓度低于1.5 %时执行就地排放,为保证排放安全制定本措施:
1、排放方法
控制风量排放(风筒错口排放)。 2、排放路线
掘进工作面-∽→戊8-32040风巷-∽→戊8-31120顺煤-∽→戊
8-31120机巷转载巷-∽戊8-31120机片→∽→戊8-31120机巷回风巷-∽→
三水平丁戊二回风下山-∽→三水平戊二补总回-∽→三水平戊一西翼总回-∽→北二回风井-∽→地面。
3、警戒位置
(1)戊8-32040顺煤两道防突风门以外一道;(2)戊8-31120机片两道防突风门以外一道;(3)三水平戊二绞车房回风道两道防突风门外一道;(4)戊8-31120风片两道防突风门以外一道;(5)戊8-32040风片两道防突风门以外一道(附图3-1-1-4)。
4、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人看管,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看局部通风机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并熟悉生产调度室(9003),通风调度室(9641),监测机房(9760)通修区(9515),施工单位(9550),掘进头电话号码( )。
(2)、看局部通风机人员遇到问题须沉着冷静,按《局部通局部通风
28
机管理规定》处理。
(3)、监测机房发现瓦斯超限后,应迅速通知通修区,通风调度室,通风调度负责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工,落实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检查工确认瓦斯超限后,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迅速将瓦斯超限情况通知通修区、监测机房。
(4)、瓦检工发现瓦斯超限,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迅速落实瓦斯超限范围、浓度,及时通知通修区、通风调度室、监测机房。
(5)、监测闭锁断开掘进巷道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后,施工单位看局部通风机人员检查馈电开关确认断电,手把打到“0”位并加闭锁,瓦检工和施工单位配合负责在超限地点0.8%CH4以外50m处将风筒断开,里头落地并由施工单位设专人在全风压口设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并汇报地面总指挥,等待下达命令后按规定进行排放。
(6)、进行排放前必须先检查现场的瓦斯浓度是否在1.5%以下(以瓦检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严禁执行就地排放措施,必须编制针对性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控制风量,实行限量排放。 (8)、排放时施工单位应做到:有跟班干部参加排放工作;指定专人看管局部通局部通风机及有关重要设施;协助转运风筒及其它工作,备足洒水软管;安排专人在指定位置处把岗,清理警戒范围内无关人员,并设专职联络员,不经联络员同意不得撤岗;检查巷道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情况。
29
(9)、排放时,瓦检员应做到:负责严格控制排放风量,坚持限量排放的原则;检查该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控制回风流瓦斯浓度;排放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排放情况。
(10)、排放瓦斯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控制在1.5%以下,在此另挂便携,并设专人看着,及时汇报排放现场指挥。
(11)、实施现场就地排放瓦斯,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单位跟班干部负责,现场指挥的第一责任者是瓦斯检查工。
(12)、现场瓦斯情况符合就地瓦斯排放条件时,由总工程师或当天值班矿领导在调度室坐阵指挥,通修区值班干部或工程师在调度室协助指挥,机电区值班干部负责在调度室按排放措施指挥停送电,严格按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就地排放。
(13)、排放结束后,瓦检工负责检查巷道瓦斯情况,达到正常生产时的瓦斯浓度,且保持稳定后,汇报地面总指挥,地面总指挥下达排放结束命令后,方可送电恢复生产。 (三)综合防尘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由戊8-32040顺煤进水管甩三通阀门处延接φ100mm的供水管至工作面,供水量20~28m3/h,供水压力5MPa。
2、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水幕:工作面迎头退后50m范围内安装两道水幕;各转载点安装洒水喷雾装置。正确使用且定期洒水冲尘。
3、巷道内距工作面不小于60m且不超过200m处设置隔爆水棚。 4、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供巷道洒水冲尘使用,各转载点处设置三通阀门供转载点喷雾降尘用。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