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范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试行)
一、社区组织体系健全
1、社区党组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民主活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实现“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社区居委会班子健全,结构优化,“老中青”年龄比例合理,职责任务明确。结合本社区实际与规模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人数按本市相关规定的标准配置,并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未发生随意撤换班子成员等情况。
3、社区居委会下设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六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由3-9人组成,职责、任务健全明确,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发挥作用较好,工作成效显著。
4、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社区服务站工作机制完善,职责任务明确,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评议,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
5、楼院门栋建设全面展开,普遍以楼栋或若干平房院为单位,按照合理标准组建居民小组,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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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建立楼委会、院委会、楼宇自治理事会等自治形式,经常开展居民小组活动,发挥楼院门栋长畅通诉求、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作用。
二、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完善
6、社区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依法规范,民主氛围良好;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全部依法选举产生,民主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采用民主方式讨论确定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居民参选范围扩大、参选率达到98%以上;积极动员组织流动人口参与选举。选举期间社区稳定,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体访、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居民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民主决策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按照《北京市居民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及社区重大事项,全部经由社区居民会议民主研究解决。
8、建立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议题明确,内容公开,方式民主,落实有效。
9、《社区自治章程》严格依法制定,制定程序规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社区实际。各类居规民约健全合法,邻里互助、文明养犬等工作有效落实;及时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入户率达98%以上。
10、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到位,有效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引导和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融洽和谐,工作配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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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区居务公开制度规范,社区显著位置设有居务公开栏和公示牌,且勤于更换。社区居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客观真实。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1次;一般的社区事项每半年公开1次;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重大事务及时公开。
12、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设有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等机构,对社区居委会工作日常监督到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质询要求。
13、建立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职责任务明确,程序透明规范,结果及时公开。社区居民定期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4、社区居委会成员定岗定责,分片包户、挂牌上岗。印章管理、财产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定期学习等各项制度规范。
三、居民参与程度提高
15、建立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见面日、居民代表定期入户等制度,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
16、实行居民论坛、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民主参与形式,广泛开展社区协商议事会、议题征集制度、听证会、民生座谈会等民主实践活动。
17、居民互助、社情民意表达、居民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居民知情权、表达权得到有效保障,居民参与率达90%以上。
18、宣传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驻区单位意见,与80%以上的驻区单位签订资源共享协议,驻区单位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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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场地基本向社区开放,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驻区单位为社区居民自治活动提供各种资源,在资金、场地、人力方面给予支持,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19、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备案手续、组织运作、资金保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帮助,通过购买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项目式服务,为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提供专业服务。
20、社区社会组织经常举行各类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吸引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有效发挥社会协调机制作用。
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素质提高
21、组织社区工作者定期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经常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比赛,提高为居民服务的能力。
22、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生活,及时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体检、带薪休假和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社区工作者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3、社区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区县级统一部署的教育培训,保证按照学时、课时、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
24、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测试,并为其创造条件参加社工继续教育。
25、推行社区专业服务,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专业社工,为有需求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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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专业辅导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心理安抚、家庭调适、社区照顾、社会交往等高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
五、社区管理与服务基础保障不断加强
26、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面积符合配置标准,达到350平方米,办公和服务用房“一室多用”,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充足,各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27、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在运行、管理社区服务设施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自我管理、科学使用。社区居民对基础服务设施设备的满意率达80%以上。
28、完善社区内部办公系统和业务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社区信息“集中采集、多方使用”。各类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准确全面、更新报送及时,信息化平台作用不断强化。
29、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办公经费、培训经费、费随事转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使用管理专业有效,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公开。
30、社区公益事业经费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和财务管理程序管理使用,广泛征集居民的意见,用以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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