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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8) 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场内严禁吸烟、加油、修车、洗车、试刹车,不允许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秩序维护员应关注长期停放在地下车库无人开动的车辆,必要时应报部门经理或管家,设法与对方联系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原因。 4. 警示标志管理措施
1)秩序维护领班在每班交接班前对大楼各个道路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等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上报队长处理。
2)队长对领班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工程部修复或更换。 3)队长对整个园区的交通设施做出评价,报服务中心以便为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确保各种交通设施完好性。
4) 交通设施的管理,除领班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秩序维护员的责任范围内。
5) 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6) 领班将园区交通设施的管理状况填写在《交通设施检查保养记录表》上。并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非机动车辆管理
1)园区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4)园区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的处理。
5)园区业主的自行车不得随意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或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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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应急事件处理 (一) 消防应急处理预案: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鹿城广场锦玉园物业服务中心目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消控中心。总指挥由服务中心经理担任。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1 、火情报警
1)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通讯设备向消控中心报警(消控中心电话:88308110)。
2)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 2、 火情确认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当班领班、工程部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非特殊情况严禁擅自进入业主家中,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应及时确认火情。如非真实火险,应立即将信息反馈消控中心并将系统复位。 3 、火情通报
1) 现场人员确认真实火情后应立即按程序通知消控中心,同时在现场应尽量设法控制火势。
2) 通报程序如下:
现场人员→消控中心→秩序维护部、工程部、管家等部门主管及服务中心经理(非办公时间通知各相关部门当值负责人及值班经理)。
3) 未经服务中心经理同意,本服务中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报警,或透露相关信息,如违反此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将由透露者承担全部责任。 4、 各部门的分工简介:
秩序维护部——灭火1组和疏散组 工程部——灭火2组和维修组。 管家部——救护组 综管部——物资转移组。
(二) 抢劫、盗窃、凶杀、绑架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使本园区内的住户在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冷静、迅速的告知情况,减少损失、减少不安全系数,请牢记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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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警程序
1) 本大楼秩序维护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凶杀、绑架等情况,或接到业主或客人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秩序维护部(电话:88308112)。
2) 提醒业主或客人注意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做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3) 接报案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确认。通知安全部领班并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经理。
4) 由秩序维护部领班(秩序维护部队长)负责向服务中心经理及公安部门报告情况,并由服务中心经理决定是否再向上级通报。
2 、现场
1) 值班人员应携带通讯设备、应急灯(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2) 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
3) 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 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5) 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6) 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对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管家人员、工程部主管、环境维护部主管、服务中心经理按各自的分工(各部门的分工同于消防应急方案),迅速处理自然灾害事故,保安力量及义务消防队员应前往一线处理,管家部主管、秩序维护部队长将根据事态的严重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后通知政府机关,确保园区内的业主或客人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1、 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
本项目内建筑抗震性能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指标,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注
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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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震时,管家部各岗位员工应保持镇定,坚守岗位,在附近寻找坚固的结构部位寻求掩护,切勿离开本大楼。
1) 远离窗户、玻璃、不牢固的支架或悬挂的物件。 2) 切勿在悬挂物上逗留,应在适当时机尽快离开。 3) 地震时切勿在楼梯下躲避。
准备应付后续更多余震的各部门职责:
1) 工程部应迅速切断生活水泵、供水,关闭其附属设备,切断非应急电源及天然气总阀门。
2) 管家人员应组织业主或客人镇定而有秩序地沿应急疏散通道撤离本大楼的危险地区,并在安全空旷场地集合。
3) 消控中心应按照管家部的命令,通过应急广播向本大楼的业主或客人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 请保持镇定;
? 大楼建筑结构是安全可靠的;
? 请按照应急疏散路线有秩序地撤离本大楼; ? 告之撤离后的集合地点;
? 提醒业主或客人远离窗户、玻璃、不牢固的支架及悬挂物体。
2、 风雨灾害的应急处理预防
管家人员应每天注意收集气象信息并做记录。如有预报暴风雨时,各部门应按以下职责执行:
1) 管家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或客人气象信息。
2) 秩序维护部负责检查所有外窗是否关闭,检查所有出入口室外水位情况。如遇水位上升时,应及时用准备的沙包进行封堵。
3) 工程部负责检查所有雨水排放系统是否畅通,查看屋面是否有积水,检查屋顶外墙、玻璃幕墙及外窗是否有渗漏。如有可能,应采取临时措施修补。同时应切断所有楼外供电,如:泛光照明、广告、草地灯等。
4) 保洁人员负责清理楼内积水,在主要出入通道敷设防滑地垫。 5) 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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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业主或客人挂失财物及失窃的处理预案 1) 失主发现财物丢失或失窃应立即向服务中心报案。
2) 秩序维护部接到报案后,领班速到报案现场,听取失主对丢失或失窃财物过程的各
个细节的说明;如必要, 安全部主管应马上调看监控录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 丢失财物价值较大或失主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秩序维护部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并保护好现场。
4) 查清问题后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1) 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秩序维护队长、 管家部主管、服务中心经理,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2) 对因突发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立即通知急救中心到现场进行抢救,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 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六)、对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应急的预案
如本大楼内有人自杀或企图自杀可视情况而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 告知秩序维护部队长和服务中心经理、管家部主管、并尽快通知公安部门及急救中
心。
2) 如自杀者采用天然气自杀,应按泄漏气体事件处理。 3) 当公安人员调查完毕并征得其同意后,清理现场。
4) 秩序维护部队长需记录详情并呈交一份书面报告给服务中心经理。
(七)、 对精神病、闹事人员的防范处理预案
1、 重点控制中心各出入口,公共区域,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
2、 可采用跟踪观察,谈话等方式探明来人是否有精神病、闹事人员,并查明原因。 3、 秩序维护部及各部门员工,注意发现上述两种人,发现后应采取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