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若知道未得到投资人同意且章程上对此行为有限制,应按50条认定为无效,买受人若不知道,则仍应认定为有效。十五问:合同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但损失大于违约金时,定金与违约金是否能同时适用,定金惩罚性约定是否获得支持?答:此问题涉及《合同法》第116条的相关规定。合同法114条规定违约金包括两种: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第115条是关于定金的规定,从条文中可以看出此定金是违约定金。理论上定金分为违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等,单《担保法》以及第115条的规定是违约定金,同时有证约定金的效用。既然是违约定金,其与违约金的性质相同,目的均是违约后用来代替赔偿。因此116条明文规定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择一适用,这是合同法的明文表述。最高法某司法解释中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和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但司法解释不能违背法律,而应其补充、解释法律,使法律具体化、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故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十六问: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者全部无效,但是合同双方订立合同可能会无效,双方为避免这种预期无效的可能,规定了无效后一方给另一方补偿的违约条款或补偿条款是否单独有效。例,公房有的地方不能买卖,如果约到拆迁双方规定合同无效后买房应得到与拆迁等同的赔偿。答:该问题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专门设立了合同无效时的处理条款。我认
为这样的条款是有效的,其等于是另外一个合同,类似于仲裁条款。合同法未规定此问题,但可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处理,当事人预先约定无效后的补偿是正确的形式合同自由的权利,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一方当事人可能主张合同不不公正。因此需要接受公正性检验,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情况,如果是格式合同看是否存在第40条规定的免除自己责任、剥夺对方权利等情形。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合同条款、约定,都要经受公正性的检验,因为现代的合同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该限制即不能滥用合同自由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法学君打理公众号辛苦法學青年讲述法学青年的成长故事 聚合高层次的思想观点 打造极致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