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总体规划层次:
以西安市总体规划为蓝本,确定全市绿化系统的布局结构、用地结构;确定各类绿地的位置、范围、性质和主要功能;划定需要保护、保留和建设的城郊绿地;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意见。
(3) 分区规划层次:
规划院在1998—2000年曾对全市14个分区及部分组团的绿化系统进行统一规划,本次规划在上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对六个分区绿化系统规划进行整合,以便指导下一步的详细规划。
(4)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次:
在总体、分区的基础上,对地块的“绿线”提出规划控制导则,对今后建立和健全“绿线”管理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4、建立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基础信息库
西安市的城市绿地调查工作曾在八十年代进行过详细普查,对园林绿地的面积、种类、名称、管养单位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普查,而此项工作的整理入库及在基础资料入库的建立一直处于停滞阶段,而城市绿化系统管理基础信息库的建立有利于信息数据的分类编码、储存、处理,这对今后的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绿化管理工作提供有利的基础资料。本次规划中,将现状绿地分布进行数据入库的整理,这虽然是一项十分艰巨而且繁琐的工作,但对于今后的信息库的建立将打下良好基础。
二、规划依据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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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5、《城市绿化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7、《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景观、创造富于感召力的投资环境为目标,运用“天人合一”的原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注重植物造园、造景的艺术美,在加强平面绿化布置的同时,注重多层次立体绿化的构成,同时把自然景观与古迹等人文景观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园林的文化内涵,弘扬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古迹,丰富园林绿化内容,寓历史文化于绿地系统中,以新的观念、新的思想绿化、美化城市,改善环境。
(二)、规划原则
按照建设部指定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规划,以提高城市综合环境质量为目标,向综合功能和网络结构方向发展,同时以全位开放式的绿化思路,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独立创新,建设西安特有的绿化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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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体协调: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强调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效益。确立大环境绿化与小区域美化同步建设的工作思想,实施重点突破,全方位推进的发展战略。宏观上把握绿化的整体效果,以绿为主,发挥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中观上突出居民密集、位置重要的游园、绿带为重点;微观上,以绿带为纽带,把风格迥异的绿地连接起来。
2、 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条件及用地状况,从实际出发,使城市绿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安排合理:在考虑城市工业绿地、居民区绿地、道路绿地和城市防护林带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同时,坚持均衡分布,比例合理。做到点、线、面、大、中、小、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的结合。抓好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建设、构筑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屏障。
4、 综合开发:结合时代要求,充分利用挖掘城市历史、人文、自然景观资源,与城市绿化融为一体,形成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园林艺术相映成趣的风景名胜游览区,开发旅游业。
5、 确定合理指标:按国家城市绿化标准,紧跟国际先进水平,结合西安市的远近期目标,合理提出适合西安市生态绿化系统专项的指标体系。
四、城市生态绿地评价指标体系规划
(一)、总体控制指标 1、 规划依据:
(1)《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2)《西安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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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建成西部最佳的实施意见》;
(4)《创建国家环模范城市目标》。 2、 规划总体目标:
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生态绿化系统,逐步恢复“八水绕长安”的景观:
(1) 建立外围城市生态区,积极进行“大水大绿”的建设,加速秦岭北麓绿化,逐步建设秦岭生态区;
(2) 加强河湖水系周边的绿化带建设,结合八条水系建设绿色廊道,形成城市绿色生态保护环;
(3) 加强市区公园建设,将文物古迹保护和绿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特色主题公园,以多种形式增加人均绿地面积;
(4) 加强城市道路绿地系统特别是绿化广场建设。 3、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及《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建成西部最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次规划的绿化指标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此外,具体评价指标还有:300平方米1处绿岛,1平方公里两处休闲地,5平方公里1处绿化广场,10平方公里1处开放式公园,力争达到出行300米见小型绿化,500米见中型绿地,1000米见大型绿地。
(二)分类用地控制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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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依据: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2、 指标体系:
·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以达到35%为宜。
·公共设施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5%,其中:行政办公、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区规划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5%,以达到40%为宜,部分商业金融用地规划绿地率可略低于30%,但不应低于25%。
·工业仓储交通、市政公共用地绿地率不低30%,以达到35%为宜。 ·道路绿地率:主干道不低于25%,次干道及支路不低于20%,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
五、市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一)、现状评价 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1、 市域绿化尚未体系化:西安市1995年曾在《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中编制了《西安市域绿化规划》,在此项规划中,明确了绿化规划原则和规划设想,并提出了实施规划的措施。但是,基于目前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建立市域内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已迫在眉捷。
2、 对重要自然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缺乏统筹考虑。
3、 对市域内的河湖水系缺乏统一规划,“蓝线”的确定工作目前还未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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