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举报,则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对署实名举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以及初核、查处的结果,并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如实举报有功的当事人,则给予一定奖励,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同时,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培养“五种能力”,树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新面貌
(一)培养掌握信访信息的能力。要强化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信息“晴雨表”和“预警站”的作用,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在信访信息的加工上,要秉承真实、准确“四字方针”,对收集的每一件信访信息,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掌握信息方法,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在反对腐败、端正党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养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他监督执纪部门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情节简单、亟待查明的问题,则由信访部门直接办理,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培养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信访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和党政信访部门以及机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增强信访大格局的整体合力。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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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解决党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在处理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上,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
(四)培养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来讲,在对问题辨明真伪和抓住主要矛盾之后,又要准确判断、随机应变,以变治变,要随机、随地、随时、随事,抓住矛盾,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早、化解了、化解好。信访工作要重心下移,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纪依法信访。
(五)培养应变处置能力。信访举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有的问题是突发性的,需要我们迅速进行处理,这就不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知识,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要发挥“三种精神”:遇到重大问题,具有敢于主动出击的精神;遇到复杂难题,具有靠前处理的精神;遇到群众利益受损失,具有动真碰硬的精神。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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