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计划完成,轻科学筹资;重计划管理,轻决算分析;重投资规模,轻收支平衡;重融资结果,轻融资成本;重负债融资,轻财政投入;重外部检查,轻内部管理;重货币和实物管理,轻资产资本管理;重静态管理,轻动态监控;重事后核算,轻事前控制、中途监管和绩效评价,特别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根本没有投资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评价。因此,财务工作也常常给人一种只是做做账的感觉,最多也就是按照计划编制预算拨付一下资金,好像与交通中心工作关系不大。这种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和陈旧的财务管理观念必须加以转变。
(二)部分预算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履职不到位。
交通运输系统很多单位都是垂直管理,但财务工作象块块管理,上下级单位财务工作关系局限于资金拨付等日常工作,各预算主管单位局限于本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对上不汇报,对下不监督,对本系统财务工作的指导引领和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注重发挥财务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个别单位甚至不下发年度重点财务工作计划;二是财税、投融资、财务管理、会计等政策法规研究不够,学习不透,主动适应少,被动应付多,未建立常态化的上下级财务工作沟通机制,关心服务基层不够,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多;三
是不重视行业财务制度建设,规范和指导全系统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出台少,特别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四是不能及时掌握和纠正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监督主要依靠外部监督;五是信息化管理严重滞后,未建立起集约化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所有的管理都通过单机或人工操作,相关资金、债务、合同、会计等信息不能有效集成,工作效率低下,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差,不能给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工作非常被动;六是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呈弱化趋势,会计核算规范化程度差,不用说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连日清月结也做不到,个别单位不仅未建立本系统汇总财务报表制度,甚至连本单位的月报表也不编制;六是财会队伍管理单纯依靠继续教育培训,未建立有效的会计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个别单位存在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问题。这些问题确实需要引起我们各级领导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深思和重视,改革要从厅机关做起,自上而下,层层推进。
(三)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亟待加强。
近年来,我厅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有所改进,但还存在以下4方面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国有资产经营租赁收入管理不规范,收入资金缴存不规范,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部门对预算能否及时规范执行考虑得相
对较少,公路小修保养未实行市场化养护却编至政府采购预算,专项工程预算未编至具体预算执行单位,预算下达后受前期工作制约导致无法执行,部分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后难以执行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个别项目连续两年不能执行被财政部门收回,形成损失;三是部分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定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项目预算互相挤占;四是依然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或转嫁支出、自立名目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四)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亟待改进。
根据省纪委案件剖析报告和省厅开展的交通建设资金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当前,我厅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普遍存在5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主要领导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喜欢“一把手”说了算,“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效果不好;二是未建立起完善的投资控制机制,部分单位投资控制、成本管理、工期控制意识淡薄,自认为“超了就能调”,不考虑调概后的资金非常难以落实,给单位发展留下隐患。一些项目超出设计工期迟迟不完工、一些项目账上趴着几十亿元付利息,一些项目完工后迟迟不做交工验收,加剧了建设期利息和建管费超概问题的发生,增加了建设成本;三是仍然存在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省厅管理制度的问题,虚报计量套取建设资金和在计量之外向施工单位借款等问题屡禁不止;四是部分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履约能力差,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转移建设资金、大额付现、非法转分包问题突出;五是仍有部分单位未经批准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和无理由在各账户间平移资金。 (五)部分单位银行账户开设过多过滥。
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要求,开设银行账户要经过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要及时进行并账处理,不需用银行账户要及时销户;预算单位预算收入上解要取消过渡户实行集中汇缴。但通过近一时期的检查发现,我们在银行账户管理中还在3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系统未建立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账户开设审批制度,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账户开设过多过滥且不及时销户;二是有禁不止,个别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仍然存在未批先开的银行账户;三是未全面推行预算收入上解集中汇缴制度,一些有预算收入的单位收入过渡户开设过多过滥。
(六)资产管理工作薄弱,对厅直企业财务监管不够。 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突出表现在:一是未建立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机制,对全系统、特别是厅直单位资产购置、管理、调拨、出租出借、处置、投资等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二是未建立对厅直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厅直企业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厅投资不能依法取得收益。对厅直企业的财务监管
需进一步加强。
三、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全面适应新常态,严肃财经纪律,全力抓好当前交通财务工作。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各位财务工作的领导者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对当前形势的认识和判断上来,自觉遵循新常态下的经济运行规律,科学分析新常态下交通财务工作的趋势性变化,做到思想观念、工作举措与经济发展同步转型。努力做到“四适应,四增强”:适应发展现代交通业的新要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增强工作的规范性;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新形势,增强工作的创造性。现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厅直单位全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基础,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把财经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做好财务工作。针对前一段时间发现的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在全系统全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以下8方面问题进行整治:(1)银行账户乱开乱设问题;(2)财政节余资金上缴问题;(3)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4)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