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材料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每缺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考察材料中等都有记载,在第七类档案材料中也应有相应体现,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国家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嘉奖等奖励材料。缺少审批表等奖励材料的,要认真查找收集,实在找不到或没有审批表的,可找来相关奖状、证书、表彰文件核实后用原件或复印件替代。
11.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处分的决定、免予处分的决定、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
本项占有6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3分,扣完为止。 作为能够具体反映干部受过奖惩情况的档案材料,相对于奖励材料,处分材料也是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重点。
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材料。此类材料要尽可能收集原件,如确实收集不到的,要从文书档案中复印替代。
1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形成的审计材料是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干部本人进行过审计的,应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管干部现任何职,只要曾做过经济工作,在应该审计的岗位上工作过,就应有审计报告。审计材料是近几年新出现的档案材料,有时内容比较多,许多单位将这类材料放在文书档案中,但是干部的审计情况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正在修订中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审计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如果干部档案中没有这类材料,可以通过文书档案复制补充,实际操作中只要求存放结论性审计材料即可。
13.1997年前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
本项占有8分的分值,每缺一份1997年以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任免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各类任免材料是体现干部任职经历和任职状况的最全面、不可替代的材料,主要表现形式是《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是作为干部工作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是记载干部任职经历和任职状况、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内容的档案材料。中央对干部任用时的任免材料一直有严格要求:
1986年《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中发[1986]71号)中规定:“党委讨论干部任用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应事先准备好材料,发给党委成员。材料包括:任职呈报表,考察材料……”。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规定:“须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的人事档案……”。
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
因此,在这次档案审核中,各种任免材料是审核重点,在检查验收中,对《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如果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抽查的任何一卷档案中,发现缺少1997年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视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不合格,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单项否决”的情况之一。除此之外,要求1997年前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收集齐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认真查找,尽可能找到原件,确实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卷复制;如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可找来任职通知替代。对于复制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任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时间,复制时间要按实际复制时间记录,并加盖组织印章。
14.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未按规定逐项填写或填写有误的,本项不得分,未注明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或缺少组织盖章的,每份材料扣1分,扣完为止。
1995年中组部重新制发了《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填表说明(组通字[1995]23号),对《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规范作了明确说明;2002年的《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组通字[2002]21号),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作了明确说明。按照《<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的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栏目不能遗漏,要逐项如实准确填写,同时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并且有组织盖章。对于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如果要补充相关手续,也要在补填内容旁注明补充标识和时间。
此项材料反映的是组织部门、干部人事部门在做干部人事工作时是否按要求填写,虽然我们检查的是档案,实际上是在检查干部人事工作是否规范。可是,也正是因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把关不严,才会将不合格的材料收进档案中,所以档案人员有责任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持档案的原貌,最新一张《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按照规定逐项正确填写,并且各项手续完备。对以前其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
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内容或完善手续。
15.提拔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考察材料
本项占有10分的分值,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每缺一份材料扣3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干部考察材料对干部工作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是正确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就目前各单位管理的干部来说,提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考察材料依据作用更大,要求收集齐全。对缺少的考察材料要认真查找。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1998年任免材料中有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和考察情况等内容的描述,档案中不在有相应的任职考察材料,不视为缺少考察材料,不扣分。
16.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手续不完备的材料每份扣1分,扣完为止。1997年以后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形成的手续要完备。
17.1993后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要求1993以后的工资材料收集齐全,或是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缺少工资材料且没有相应记载的,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档案中要有能够连续体现干部工资情况的相关材料。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