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知识讲座
2008年8月
第一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条规和内部工作常用制度
要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就必须学习掌握好信访业务知识,必须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的信访法规政策、把握好信访举报工作条规和内部工作常用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常用条规主要有十个方面: (一)信访条例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5月1日实施的《信访条例》,《信访条例》颁布后,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信访条例》共7章51条,就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督办、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它的修订,顺应了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1993年8月31日公布实施。共5章48条。分别规定了控告申诉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受理范围、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方法;受理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信访举报的常用条规。
(三)《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1991.12.24由监察部制定.共5章31条.分别叙述和规定了对行政监察对象举报的依据、机构设臵、上下级举报机构关系、对举报工作人员的要求及工作原则,举报方式、对举报的要求及举报人的责任,受理举报的方式和处理办法,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等。这是处理信访举报的常用条规。
(四)《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1991年11月30日实施,分别叙述和规定了处理申诉的原则;申诉案件的管辖;申诉的提起和受理;复审和复核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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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中华人民共各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1996年1月19日印发。共15条。分别从保密、转递要求、回避、查处打击报复、文字检验、纪律责任等方面来保护检举、控告人。
(六)《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处理集体上访的暂行办法》(中纪办发[1996]4号)。1996年4月24日印发。16条,分别叙述了对上访和集体访的正确态度,处理原则,基本要求,接待处理办法、领导责任等。
(七)《关于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中办发[1985]8号)
(八)《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中办必发[1987]4号):1987年3月30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它是针对当时的情况提出的。1986年,一些报纸和电台对匿名信的认识和处理展开了讨论,有的主张对其“不予理睬,当做废纸销毁”,有的省还作出“一概不查”的决定。为此,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了二次常委会进行了讨论,并组织信访室查阅了800多个案卷。经调查分析,常委会认为,大大量的人民来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来信不具名或具假名。在这些匿名信中,确实有一定数量反映问题不实的来信,也确有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写匿名信的手段,捏造事实,进行陷害的。但匿名信不完全是诬告信,中央纪委认为不应采取一律否定的态度。为此提出了四条意见:一是在揭发、检举人、控告信件中,匿名信占约四分之一,匿名信也是党员和群众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一个渠道,它提供了不少重要情况。当时查处的大要案,有很大比例来自匿名信。二是产生匿名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数是由于党内生活不正常批评与自我批展不开,署名揭发又怕被打击报复。对其的处理不宜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三是提倡向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揭发、检举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的行为,要采取负责态度,签署真实姓名。今后要在这方面多造舆论,促使匿名信减少。但完全杜绝匿名信还难以做到,一律不理不查也不符合事实,也必然堵塞了一个反映问题的渠道。因此仍需给予应有的重视。四是对匿名信应区别对待。对不明情况的匿名信,一律不转载;反映道听途说的流言蜚语,或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不予臵理;反映的一般问题,情节轻微,可交被揭发的本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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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则改之,无则警惕;揭发有重要内容的,先初步核实情况再定是否查处。揭发不实的则澄清;对那些内容反动、恶毒攻击谩骂的,可交公安部门酌情处理。
(九)《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2003年6月4日发布。从六方面分25个条款规定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总体要求,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强信访协调,加强预测预防,综合治理影响稳定的异常访、集体访,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十)《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1日下发。共五个部分。它是根据党和国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的,是贯彻中央精神在信访工作中的体现。
二、信访内部工作常用的制度。主要有处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来信来访制度、回复与回访制度、联席会制度、信访信息例会制度、督办查办信访案件制度、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来访须知、岗位责任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等。
三、关于两个新规定的学习。
最近(2008.7.4)由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颁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出台。这两个规定归纳概括了16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信访工作究责作出的规定,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近年来第一次对某一领域违纪行为,同时发布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出台的背景: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和行政机关公务员中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漠视群众疾苦的现象,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中没有很好地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不仅扰乱了信访工作秩序,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针对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处理依据分散在相关法规中,又比较原则,致使实践中在适用纪律处分时经常发生分歧,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为此制定了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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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分规定,以严肃惩治信访工作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适用对象:《解释》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政策界限是一致的。但两者的适用对象、适用的处分种类不同。《解释》适用于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中共党员,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规定》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适用的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部分主要内容:
1.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处分可撤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不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应到场而未到场处臵或处臵不当的。
2.欺骗上级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处分可开除。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的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众性事件;本地区、本单位或本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3、决策错误导致信访问题发生也将追究责任。
4、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8条的规定予以处分。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亮点:群体性事件违规用警可撤职。《规定》指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臵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戒、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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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第二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关信访工作的统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范围:“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第三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
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是党员、党组织政治、组织行为的规范,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党组织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行为的规范,也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上述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是处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政策性很强,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同时要积极地宣传、贯彻,并加以引导。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问题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因而,它也是我们正确处理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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