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过问督办。主要是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促检查。方式可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等办法。
(四)直接查办:主要是对一些线索清楚单一、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由信访举报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五)信访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涉及党员、党组织和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轻微问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监督。其目的是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这是新形式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六)信访协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天解决。主要途径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归口反映问题;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处理意见;主动牵头,相互交流情况,消除分歧,统一处理意见。
二、几种特殊信访件的办理
(一)要信要访--是相对于一般信访而言的信访件。办理需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尽快报送。将信访原件连同摘报一并呈送领导阅批,必要时转送给同级党委主要领导阅批;
2、抓紧拟办。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尽快交办,直接查办或转送给上级纪委及有关部门办理。
3、要报结果。这类信访件,如交给下级或有关部门办理的,必须要求办理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二)紧急信访--是指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件。处理时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要打破常规,及时口头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电话、电传等方式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或直接派人进行处理;
2、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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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直至信访件办理终结。
(三)重复信访--指同一信访者两次或两次以上向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反映同一问题的信访件。办理重复信访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认真分析。重信重访问题比较复杂,要认真分析每次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内容是否重复,有没有新的内容。要分析重复信访的原因是什么,以便适当处理。
2、做好工作。信访部门应针对重复信访原因,做好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以免形成信访老户。
3、协调处理。有些重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涉及到方方面面,应由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牵头协商“会诊”,共同处理。
(四)匿名信--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大量人民来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匿名信。在处理中应注意:
1、对不明情况的匿名信,不登简报、不转载;
2、对反映道听途说的流言蜚语,或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不予臵理,存查起来;
3、对反映一般问题,摘报有关党政组织可按一般信件酌情处理; 4、对揭发有重要内容的匿名信,先要初步核实情况,再定是否查处,揭发不实的则澄清;
5、一般不要追查写信人;
6、要把匿名信与诬告信严格区别开来,把诬告与误告严格区别开来。
(五)申诉信访--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其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不服而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明理由,要求复议、复查,改变原来处分或处理的来信来访。一般来说,申诉人不服原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问题的事实有出入,要求重新调查;二是定性处理过严,要求减轻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不服的,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应负责处理或重新处理,不得扣压。对组织处分不服的,要及时转送给组织处分的批准单位办理;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处理。 第七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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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并加强管理,重视其开发和利用。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范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
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一般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除案件档案以外能反映日常工作、主要活动的文件、资料。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是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履行职责,处理各种信访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案件材料。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
立卷,是将处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零散文件、资料,按其形成的规律及内在联系,分别组成案卷。
归档,就是将已立的案卷移交档案部门集中保存。 (一)立卷归档的要求
1、文件齐全。既要认真筛选,剔除无保存查考作用的文件、资料,又要严防散失,造成档案残缺不全。
2、科学组卷。保持文件、资料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联系。
3、按规定要求加工整理。包括排列合理、编目完备、装订牢固、裱糊齐整等。案卷的厚度一般在1公分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5公分。案卷装订一般是左齐、下齐。
4、随时立卷、及时归档,按规定要求移送。案件类档案还应做到案结卷成。
5、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不得在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上加批注和任意涂改。
(二)立卷的方法
文书类档案一般采用按年分类组卷,即根据文书材料的不同特点及内在联系,逐年分门别类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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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案卷分为长期卷和短期卷两种。
凡是上级发函要求报告结果或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的查实程度在基本属实以上,给予一定的处理或处分的信访案件,列入长期保管。此类信访案件案卷必须一案一卷或一案多卷,但不得一卷多案。 长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卷内目录应该详细填写,每一个文件填写一个顺序号,并注明文件作者;起止张号可只填写起始页号,但最后一个文件必须填清起止页号;文件纸张正反面都有字的,要作为两页来编页码。 除此之外的信访案件可列入短期保管。短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可一案一卷、一案多卷或多案一卷(综合卷)。
短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如果是多案一卷时,卷内目录的顺序号,可以一个信访案件只填一个顺序号,但其“文件标题”栏一般填写三项,分别为办案依据、调查材料和处理情况。
(三)信访案件立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7月1日颁布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信访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为:
1、办案依据:⑴信访交办、转办函;⑵信访呈阅单及领导批示;⑶人民来信及信封(如果同一内容的多封来信,包括一信多投的信访件,可保存一封反映的问题较为全面的来信,其余来信,如有领导批示或有转办单位登记号的,可保存领导批示页或转办登记页,余下的信件年后可销毁处理)。 2、调查材料:⑴谈话笔录;⑵旁证材料;⑶调查报告;⑷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对被调查人不同意见的说明;⑸个人检查等。 如果一件信访案件反映多个问题时,应按问题分别排序。
3、处理情况:⑴处理决定;⑵上报材料及上级审批意见;⑶信访案件结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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