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

2018-12-03 19:26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实际,现就做好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中央和省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制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的有效实施,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投入最大效益。

(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客观要求。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关键在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政勤政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利益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制约我省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农业农村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这与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目标还远远不相适应。只有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才能为实现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正,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盘考虑,统筹兼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定,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我省党员总数201万,农村党员111万,农村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55.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只有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五)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工作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逐步健全,执行有效;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运行规范;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建立起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七)突出教育重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科学制定培训方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工作。以乡(镇)、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道德观、荣辱观。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八)创新教育方式。要结合农村特点,编写农村廉政教育工作手册和简易读本,制作廉政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通过主题教育、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和表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

(九)大力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积极创建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室、图书室、文化大院、文化长廊、文化讲堂、民间剧团等廉政文化设施,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创造适应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产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乡风民俗,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实现村村有电视看,有广播听,有报刊杂志和书籍阅览,有活动场所的基本要求。

(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

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狠抓行政问责四项制度的落实,创建便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的平台,建立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等,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

(十一)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一要强化群众监督制度,认真推行村(社区)干部勤政廉政双述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二要强化民主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三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完善乡(镇)、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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