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活动。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提升内涵”为主题,围绕“教师服务学生、领导服务教学、机关服务基层、教育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激发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动力。在机关层面,全面服务基层,铺设成长、信息、资源、阳光和帮扶五条通道。在干事层面,全面服务学校,当好联络员、宣传员、管理员、指导员、协调员五个角色。在校长层面,全面服务教学,构建人本管理、质量保障、教师发展、后勤服务、学生资助五个体系。在教师层面,全面服务学生,完善师德一票否决制、岗位练兵制、定向帮扶制、心理疏导制和家校联系制五项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机制。
1、单列财政预算。将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实行预算单列。增加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和专项投入,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2、统筹项目经费。统筹管理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项目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教育捐赠项目资金,动员并安排县直部门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实行确定目标、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制度;合理引进民间资本,加强市场化运作,力争5年内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11
4、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管理体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重点审计义务教育各类经费使用的情况,确保各项费用专款专用。
(二)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 确立“政府主导、教育主抓、督导贯穿始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县教育局督导室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查,做到一年一评估,一年一总结,定期公布各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展情况,对切实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部门、乡(镇)和学校予以奖励,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反馈指导体系。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分析,掌握动态,提出督导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