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总复习 政治学(4)

2018-12-04 22:31

7.洛克的政府论

分权学说:立法权、执行权与对外权三权分立

如果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类的弱点极大的诱惑

政体分类 民主政体:立法权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寡头政体:立法权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 君主政体:立法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中

8.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共和制:人民全体或者一部分拥有至高权力 君主制:一人通过法律统治 专制制度:一人通过个人意志统治 共和制的两种类型

民主制:至高权力由人民全体拥有;统治者抽签产生 贵族制:至高权力由一部分人拥有;统治者由选择产生 政府的原则 民主制——平等 贵族制——节制 君主制——荣誉 专制制度——恐惧 政府原则的衰败

民主制:追求极端平等;或者极端不平等都会损害民主制 贵族制:贵族的权力走向独裁;贵族走向世袭就会腐化 君主制:君主索取无度,剥夺了团体或者城市的权利,就会腐化 专制制度:不断腐化

只有在环境符合统治秩序的情况下,原则才能维持 保持政府原则的方法 共和制只能在小国实行 君主制应节制

大帝国比较容易形成专制统治

如果一国比较小,容易被吞并;如果比较大,容易毁于内部的不完善 最好是由一些小的共和制结成联邦

三权分立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

行政权: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 司法权: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三种权力必须置于不同机构,由不同的人分别行使。如果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和同一机构之手,自由就不复存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在一起,法官就是立法者,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一,法官就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行政权掌握在国王手中,司法权应由选自人民阶层中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不由任何人或者阶层所专有。 9.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

代议制政府

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控制权。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权力,无论何时都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

代议团体保持的是最后控制权,但不应当管理国家事务。议会对于行政的职责是:保证那些决策者是胜任的。

代议制的危险

消极的表现是不把执行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于政府,使人民的能力无法充分发挥;积极的表现是议会中普遍无知无能;受到社会不同利益的影响,不应由任何一种利益有压倒性的影响。

什么条件下不适宜施行代议制?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人民乐意接受;人民愿意维持它,并为之做事情;人民愿意做为实现它的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人民如果不愿意为代议制斗争,消极无为,就不宜实行代议制。

多数暴政

仅仅代表简单多数统治的政府是虚假的民主制。

多数统治会损害少数人的权利,多数人会利用自己的地位追求邪恶的利益。多数统治和少数统治一样,是以不平等和特权为特征的。在代议制政府中,如果缺乏与多数有效的抗衡声音,就会导致政府的平庸和无能。

对自由的危险不在于政府,而在于多数。应“保护少数”,依靠少数有教育的人来平衡多数。

政体划分标准

1、执政者人数的多寡(亚里士多德)

君主制:一人统治 贵族制:少数统治 民主制:多数统治

2、执政者的产生、统治方式与任职期限

柏杰斯(J. W. Burgess)

国家主权机关与政府机关有无区别:直接民主制与间接民主制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世袭制与选任制

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力关系:内阁制与总统制 国家权力的集散程度:集权制与分权制 费纳(Samuel Finer) 参与——排斥 强制——训导

自上而下命令——自下而上代表 近期目标——远景目标 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

——多数民主:基于多数决条件下形成的多数主导政党执政模式

西敏寺模式/威斯敏斯特模式:狭义上专指英国议会和政府机构的主要特征,广义上是多数民主模式的同义语,英国正是这种模式的范例和发源地。其典型特征在于行政权集中在一党微弱多数内阁手中,即政府由多数人控制并符合多数人的愿望;且由于执政党正是议会多数党,事实上内阁与议会相比处于支配地位,换言之政党控制了议会和内阁,形成了“选举产生的独裁政府”,是一种排他性、竞争性、对抗性的民主。

巴巴多斯:加勒比海中的一个小岛国,大约有25万人口,拥有一个主要由非洲血统的人口组成的高度同质的社会,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是一个采用相对纯粹的多数模式的民主国家。

——共识民主:基于比例代表制的多党共识合作模式

虽然也承认多数人的统治优于少数人的统治,但仅仅把多数原则视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它的核心在于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到政府中来,努力使多数的规模最大化,而不是仅满足于获得作出决策所需的狭隘多数,是一种以包容、交易和妥协为总体特征的民主。

3.目前西方政治学界普遍将政体分为自由民主政体、威权政体与极权政体三种类型: 自由民主政体

1、作为最高统治依据的宪法

2、最高统治者经由自由而公正的选举产生 3、政府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4、有限的政府

威权政体(Authoritarianism)

1、缺乏一套占统治地位的系统意识形态,有效性成为政府的唯一合法化来源 2、大多数政权存在一套有名无实的宪法或选举制度

3、统治集团通过一个独霸性政党或个人关系操纵选举而上台执政 4、个人或小集团对政权的有限垄断 5、大众的参与受到压制 威权政体分类

传统君主政体:传统政体的现代延续 一党威权政体:政党独裁与寡头专制 军事独裁政体:军事政体与官僚权威主义 个人独裁政体:个人及其家族统治国家 极权政体(Totalitarianism)

1、极权“元首”处于最隐秘中心的“洋葱头”式政治结构 2、一套全面渗透、作为最高统治依据的意识形态 3、由单个领袖统帅的大众性政党

4、由忠于元首个人的秘密警察对社会和军政机构实施全面监控 5、国家全面控制群众信息和新闻媒体 6、国家控制和指挥整个经济系统

其主要划分标准有以下三项:

1. 社会、个人、政治与经济自由程度:

民主政体:自由受法律保护,社会自治水平高,政治经济存在广泛竞争 威权政体:介于民主政体与极权政体两者之间

极权政体:自由受限,社会自治水平低,政治经济被全面控制

2. 意识形态领域:

民主政体:具有多元性特征,以个人主义为价值支撑 威权政体:意识形态缺位,以民族主义和本土文化资源替代

极权政体:具有宗教式的神话色彩,强调以共同体为本位的自我牺牲精神 3.民众对政府决策影响:

民主政体:通过定期和公开的选举或其他利益表达机制影响政府决策 威权政体:民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相当有限 极权政体:民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 议会制、总统制与委员会制特征及比较

议会制(内阁制) 一次大选,选议会 范例:英国

l 议会是国家政权的中心,内阁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内阁成员首先是议员 l 总统或君主是国家的“虚位元首”,在礼仪上代表国家 l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掌握一切行政大权 l 内阁与总理连带

l 议会拥有倒阁权——制约行政权,解决政治僵局

如果内阁提案得不到通过,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不信任投票(缓冲)——制约倒阁权

实际上要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才能倒阁,而德国1949年宪法更规定不信任投票必须是建设性的,即提出一名新总理人选

总统制 两次大选,一选总统,一选议会 范例:美国

l 权力交错设置,形成三权分立:议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分别掌握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l 总统由普选产生,集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于一身,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免,对总统负责 l 总统独任,内阁不连带,也不完全由总统任命 l 议会没有倒阁权,但可以对总统进行弹劾

委员会制:集内阁制和总统制(首长负责制)的特点于一体,其最主要特点在于: u 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全国最高的行政权力是由一个委员会来履行。委员会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委员会主席由委员轮流担任,而且仅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长官,并无特殊的职权。换而言之,各委员均具有相同的职权,并且进行集体议事,决议以投票结果作出,实行集体负责。

u 从本质上说是代议制民主政体,它具有人民直接民主的特点,委员会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各委员权力均等,而且都不能兼任议会的议员。除非委员自己辞职,否则任何机关均无权对其罢免或将其免职。

u 委员会是受议会委托的执行机关,对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必须执行,不得退回复议,更无权解散议会。委员会的决议和建议如遭议会否决,委员会无须辞职,议会也无权通过不信任投票推翻委员会

u 委员会委员的出任,由政党推荐,但本人不一定是政党领袖,并且一旦当选,就不以该党身份参与领导工作,只对委员会负责。瑞士联邦委员会一直由4个党派的7人所组成,按2∶2∶2∶1的比例分配议席,即为“神奇公式”。

议会制、总统制与委员会制比较:

l 议会制的行政立法权限清晰,有利于各方力量合作;内阁自由裁量权更大,因为不需要与立法机关谈判

l 总统制容易造成僵局,立法机关和总统没有合作动机,总统的任期固定

l 委员会是议会的执行机关,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议会的法律与决策,但议会不能在任期内解除委员职务,若委员会拒不执行决策,议会可以用代执行的方法来实施。

l 根据利普哈特的分析,质量较高的民主往往出现在采取议会制政体的国家,质量较低的民主则更多出现在采取总统制政体的国家。委员会制是一种独特的国家管理形式,瑞士是世界上唯一长期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 半总统制

又名双首长制、混合制,是一种同时具有“总统制”和“议会共和制”特点的共和制政体。总统是国家元首,主理外交,对全民负责;总理是政府首脑,主理内政,对议会负责。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拥有实权,凌驾于三权之上,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议会权力相对缩小。半总统制政体以法国最为典型。

法国的半总统制运作:如果总统所属政党在议会占过半议席,总统所委任的总理就是总统所属政党的人选,由总统主政。如果在野党在议会议席过半,那么总统就会任命在野党所推举的人为总理,由在野党主政,在政治学里,称为换轨(或称“左右共治”),是名副其实的双首长制。


期末总复习 政治学(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