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采购、人事、财务等权力行使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抓好风险排查、措施制定和保障运行等各项工作,努力把风险防控融入到医疗卫生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法治建设、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不断推动卫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对廉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开展廉政廉洁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重点检查廉政廉洁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落实以及岗位廉政廉洁教育工作的情况,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排查廉政廉洁风险点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的,要提出通报批评,并督促落实;对于没有及时制定预警防控措施或者预警防控措施不力,导致违纪违法及不当行政行为屡屡发生的,要根据情节,确认过错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工作实效。推进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反腐倡腐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廉洁风险预警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科学分析和廉政廉洁风险防控
的能力。要建立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融入到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制约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及时把工作成果运用到实际管理当中去,确保廉政廉洁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