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简本(4)

2018-12-08 17:58

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为最优设计推荐的方案,其布局合理,并且在经济政策、地理位置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具有优越性,有利于项目的持续发展。

本项目是大型石化项目,生产高品质油品,汽油和车用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部分达到欧V标准;同时发展聚烯烃、丙烯酸、C4等下游多元化工产品,大部分装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符合我国石化产业的整体布局,符合《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烯烃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海南省“十二五”新型工业发展规划》、《海南省“十二五”石化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及地方的石化行业规划。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开发区的“十二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发展规划;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利用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行也提前考虑到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设置了完善的环保措施、对污染物排放做了严格的要求,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报批版)以及当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类规划的要求;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产品进行了选择,下游产品设置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产业链发展规划》、《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等地区产业政策的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概况 2.1.1 自然环境概况

洋浦经济开发区处于热带海洋性岛屿季风气候区,冬季盛行东北季风,夏季盛行偏南季风,具有干湿季分明、雷暴雨多、蒸发量大等气候特征。区域范围内累年月平均气温的最高值出现在6月,为28.3℃,累年月平均气温的最低值均出现在1月,为18.0℃;累年平均温度为24.0℃。

洋浦海区的潮汐类型为正规日潮,平均涨潮历时12.2h,落潮历时9.6h;最高高潮位(洋浦海基准面)4.06m(1976年),最低低潮位0.24m(1976年),平均潮位1.9m,最大潮差3.60m,平均潮差1.80m。

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面环海,北面与陆域相连,厂址区域附近无大河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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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下水贫水区,区内埋藏有两种类型地下水,即上(浅)部潜水和下(深)部承压水,上(浅)部潜水含水层为近代海滩、泻湖砂层及玄武岩风化残积、冲积粘土层和玄武岩底部砂砾层,埋藏深度50m以上,出水量少,水的动态随季节变化,水质差,不能作为生活和工业用水。

2.1.2社会经济概况

洋浦经济开发区所在的洋浦半岛地区原由儋州市干冲镇、三都镇和蛾蔓镇三镇组成。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我国现有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一。洋浦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原规划面积31km2,2007年5月省政府批复的《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4-2020)》,将洋浦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扩大至69km2。目前,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和海南省批准的规划调整文件,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扩大至120km2。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省政府直接管辖的独立行政区,行政主管部门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委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省政府对洋浦开发区及临近划定所属海域依法行使管理权。

“十一五”期末,洋浦经济开发区生产总值为210.9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711.3亿元,工业增加值14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港口吞吐量3091.6吨。

2.1.3开发区规划概况

洋浦经济开发区集“经济特区、国家级开发区”为一体,并享受保税区的优惠政策。经过近20年的发展,洋浦的开发建设条件日臻完善,重大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卓有成效,大型临港工业基地的总体构架初步形成。

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国家北部湾经济区的一部分,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洋浦发展新的要求和落实关于促进北部湾经济区沿海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衔接整合洋浦各类型(产业、港口等)规划,适应洋浦未来发展要求,进一步发挥洋浦现有产业基础、港口资源和保税港区政策等各方面优势条件,提高洋浦经济开发区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编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复函》(琼府办函[2011]123号)。规划修订新增洋浦新英湾沿岸居民安置区2.6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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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围填海区域26km2,同时控制石化功能区与东部生活服务区之间的22km2土地其中建设用地115km2。作为洋浦以后发展的预留用地,规划范围共计约120km2,2012年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本规划(琼府函[2012]2号)。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中期2020年形成2000万吨炼油、300万吨乙烯、150万吨丙烯、100万吨级对二甲苯为龙头,炼油、烯烃、芳烃产业链完整的石化产业体系。

本项目紧邻石油及天然气储备中转基地,规划中期2020年实现建设库容为1500万立方米的大型原油储库群,成品油储备规模700万立方米、LNG储备规模达到144万立方米。为本项目提供储运支撑。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 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大气按一级评价开展工作,评价范围考虑到本项目厂址西、北侧为海洋,因此评价范围为厂址向东侧8公里、向西侧5公里、向北侧10公里、向南侧12公里。本项目大气监测点位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2-1。

图2-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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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水环境

(1)地下水环境

依据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场地位置、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特征和地下水保护目标等,为了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状况,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如下:北侧和西侧以北部湾海域为界,南侧以詹州湾为界,乙烯场地东侧以地表浅沟为界(同时也是潜水含水层岩性分界线),德义岭东北一地表分水岭为界,德义岭东南以地下水流线为界,水文地质调查范围约54km2,具体位置参见图2-2。

图2-2 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

(2)海洋水环境

综合考虑项目周边地形、项目所在附近海域水动力特点、敏感保护目标

的分布等各因素,确定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由A(19°35'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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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51.33\)、B(19°49'12.05\、108°52'50.60\)、C(20°02'58.36\、109°16'37.84\)、D(19°55'16.60\、109°21'35.22\)四点及其包围的海岸内的海域,该海域长约48km、宽约20km,总评价范围约1025km2,评价范围见图2-3。

图2-3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2.2.3环境噪声

本项目厂址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项目厂址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区域,处于未开发区域,地广人稀,声环境是本项目次要的环境要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2.4-2009,本工程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噪声环境评价范围定为厂界外1.0m,同时对附近村庄进行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2.2.4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多种危险化学品,而且数量较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评价工作分级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评价级别为一级。根据评价范围确定原则,大气环境影响一级风险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公里;地面水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规定执行,重点考虑突发事故排水对附近海域的影响。环境风险评价专题评价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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