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安装形式不符合标准或长、宽、高、面积及其上部封顶不符合标准的扣2分;
9、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设置或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0、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0.5分;
11、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0.5分; 12、未配备自卫器材的扣0.5分。 (二)技防设施(7分) 1、监控设备
(1)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扣1分; (2)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装置的扣3分;
(3)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装置,不能实时监视营业室内人员活动情况的扣1分; (4)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视频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的扣2分;
(5)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分辨出入大门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
(6)录像资料保存不到30天的扣2分。 2、报警及其他技防设施
(1)具备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联网条件尚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3分; (2)现金业务区未安装2路以上(含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2分; (3)一级风险营业场所现金业务柜台未安装连续记录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0.5分;
(4)一级风险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
(5)一级风险营业场所的入侵报警装置不具备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设备联动功能的扣0.5分; (6)一级风险营业场所入侵报警设施不能准确记录报警时间、位置等信息,不具有查询、打印功能的扣0.5分。
二、业务库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业务库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监控录像回放质量,规章制度、预案、出入登记等有关资料。
(一) 实体防范(4分)
1、库区照明系统总闸装置没有保护措施或未置于有效监控范围的扣0.5分; 2、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未建于库门之外的扣1分; 3、出入库房门的通道未单一设置的扣1分;
4、库房结构墙体未达到相应级别建筑标准的扣3分; 5、金库门或库门锁具不符合标准的扣2分;
6、三类以上库房通往金库门的唯一通道未设置防控隔离门,或防控隔离门的防护等级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二) 技术防范(5分)
1、入侵报警系统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的扣1分; 2、库房内未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入侵探测器的扣0.5分; 3、周界防入侵报警装置没有连续的警戒线,存在盲区的扣0.5分; 4、报警控制主机和线路裸露,不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扣0.5分; 5、未采用2种以上向外报警传输方式的扣0.5分;
6、报警装置无备用电源,不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8h的扣0.5分; 7、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不足30天的扣1分;
8、库房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人员在库内活动的全过程和库内所有存放物品的扣1分;
9、库房外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出入库人员活动情况及面部特征的扣0.5分; 10、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未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扣0.5分; 11、守库室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守库人员活动情况的扣0.5分;
12、清分整点场地未在每个清分台安装摄像机进行独立监控和录像,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全过程的扣1分;
13、装卸区及出入库交接场地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运钞车停放、护卫及提款箱交接等进出库区全过程的扣1分;
14、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少于30天的扣0.5分;
15、实行远程监控的业务库房隔离门出入口控制装置不具有接受远程控制和实时授权功能的扣2分; 16、声音资料保存时间少于30天的扣0.5分;
17、实行异地值守的业务库不具备全方位防护,未将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及出入口控制、广播对讲等各子系统接入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不能实施远程管理、控制的扣2分; 18、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功能不齐备的扣0.5分。 (三) 本地守库室防范(1分)
1、本地守库室未设置卫生设施、给排风设备或温控设施的扣0.5分; 2、守库室外未安装照明灯或未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的扣0.5分; 3、守库室未配备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或未安装紧急报警按钮的扣1分。 三、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15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监控录像回放质量等。 (一)自助设备安全(6分)
1、未安装报警装置(在行大堂式除外)或不能对撬盗和破坏事件进行探测报警的扣0.5分;
2、视频监控装置不能对交易时客户的正面图像、进/出钞和现金装填过程的图像进行实时录像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
3、回放图像不能清晰辨别客户的面部特征、进/出钞过程、现金装填过程操作人员活动情况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
4、未加装具有防窥视功能装置或未设置相对独立的用户操作区域的扣0.5分; 5、未通过电子显示屏显示必要的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的扣2分; 6、未对在行大堂式自助设备使用环境进行监视和记录的扣0.5分; 7、离行式自助设备视频监控系统不具有远程联网功能的扣1分。
(二)自助银行安全(9分,其中自助设备按自助设备安全内容中第1至5项评分,满分6分;下列内容满分3分)
1、独立的装填现金区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不具备入侵报警联动功能的扣0.5分;
2、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的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0.5分;
3、独立的现金装填区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不能对装填现金区出入口实施控制的扣0.5分;
4、未安装紧急求助按钮或具有自动拨号功能的求助电话的扣0.5分; 5、不能实现报警、图像、对讲广播等信息的远程传输和监控功能的扣1分。 四、运钞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检查银行自行押运的运钞车车况、押运人员执行任务的规范操作情况,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
1、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非专用运钞车运钞或非双人以上武装押运的扣5分; 2、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0.5分;
3、押运员不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 7、押运员站位不能全方位警戒的扣1分;
8、跨省、市长途运钞或大宗款项(单次运钞1000万元以上)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0.5分; 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3分; 11、运钞车内无通讯、报警、消防设备的扣1分; 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或车辆熄火的扣1分。 五、消防安全 (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0.5分;
2、没有明确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明确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 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扣0.5分;
5、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 6、没有建立群众性的志愿消防队的扣1分; 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0.5分;
8、未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的扣1分;
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 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
11、没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记录的扣1分; 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1分; 13、一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少于2次的扣0.5分; 1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扣1分;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
16、没有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测,取得相应的合格检测报告的扣1分。 六、计算机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有关人员。 (一)营业场所计算机安全(4分)
1、网络、存储设备未存放于营业场所现金区内密闭机柜或独立设置的网络设备间的扣0.5分; 2、网络、存储设备独立设置计算机房(室)但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的计算机室未安装防盗安全门和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及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的扣0.5分。 (二)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安全(6分)
1、数据交换或处理中心计算机机房(室)在建筑物内没有设置为独立区域的扣0.5分; 2、独立设置的计算机中心未进行封闭式管理或设置周界报警探测装置的扣0.5分; 3、没有专人值守、记录出入人员情况的扣0.5分; 4、防水、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不健全的扣0.5分; 5、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处于不良备用状态的扣0.5分; 6、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分; 7、机房工作人员不熟悉灭火、防水等有关操作的扣0.5分; 8、没有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资料的扣0.5分; 9、不能及时更换计算机的口令或密钥的扣1分; 10、无防雷接地等必要防护的扣0.5分; 11、无机房专用灭火设施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