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前处理废水处理:电镀前处理废水COD的浓度很高,主要是表面活性剂,其化学性质稳定,在经过微电解预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系统一起处理。
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太湖流域执行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不得超出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范围。
2、废气治理工艺,主要有抛光废气、酸洗废气、含氰废气、铬酸废气、褪镀废气等。常见处理工艺:一是抛光废气:袋式除尘;二是酸洗废气、铬酸废气、退镀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法,饱和喷淋夜排入相应的废水集中池,褪镀废气还需经活性炭等特殊处理;三是含氰废气:一般采用碱液+次氯酸钠或硫酸亚铁溶液喷淋法。产生大气污染物(硝酸雾、氢氰酸雾、铬酸雾、前处理酸洗废气)的工艺装置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氢氰酸雾、铬酸雾产生工段应单独设置处理装置,气体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处置。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要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第二章 材料审核
2.1材料提供
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生产设备、规模等;产品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等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资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资料、排污费缴纳单据、在线监测数据报表等环境管理基本资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规程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基本资料。 2.2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如吊镀还是滚镀、无氰还是有氰等)、卫生防护距离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审批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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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三同时”与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与污染防治有关的隐蔽工程是否已备案,限期治理项目是否按文件要求执行,工程的规模、进度、质量等是否符合限期治理文件要求。 2.4产业政策符合性
电镀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2011年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下发)的要求。取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淘汰类项目)明确的含氰沉锌、含氰电镀(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等落后工艺、产能;淘汰氰化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含硝酸褪镀等工艺;禁止使用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确需保留手工工艺的,应经设区市经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对无法实现自动化的手工电镀线(包括前处理和铬钝化等工段)必须确保全部废水得到收集处理。
判断镀液是否含氰的方法:一是取样实验室监测。二是现场取镀液样品加酸调节pH至酸性,若镀液变成乳白色,说明镀液含氰。三是现场取镀液样品加碱调节pH至11左右,再加次氯酸钠溶液搅拌,若镀液样品呈天蓝色,说明镀液含氰。
第三章 现场勘察
3.1集水系统
1、废水分流情况:厂区雨、污是否分流,车间前处理、氰、铬、重金属等是否彻底分流。
2、车间及集水沟渗漏情况:车间地面与各集水沟是否有破裂或防腐损坏废水渗漏,是否已做好防腐措施,各废水是否均已流入相应的废水集中池。车间是否设有暗管(地漏),是否存在暗管接在集水渠道的拐弯处或暗沟处。
3、废水集中池情况:采用停止治理设施运行,在集水池继续进水或集水池不进水的情况下,观察集水池水位变化情况,来判断集水池有无渗漏、有无暗管或池壁上部开口(满出)。检查是否存在用大型水泵或借用污水提升泵直接从集水池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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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废水治理设施
1、检查治理设施有无运行,是否正常。化学反应系统主要查看各反应池仪表值(各仪表控制参数:氰一级反应池:ORP为300-400mv,pH为11左右;氰二级反应池:ORP为600mv左右;铬反应池:ORP为250-350mv左右,pH为3左右;混、絮凝池:PH为9.0左右),观察反应颜色判断是否正常运行(铬反应池:正常情况为反应池呈墨绿色、絮状沉渣,若反应池呈深墨绿色,沉渣颗粒状,且电位下降说明加药过量;反应池呈黄绿色,且电位很高说明加药不够反应不正常。氰反应池:正常情况为反应池呈天蓝色、絮状沉渣,若反应池呈深褐色或黑色,且电位很高说明加药过量;颜色较浅且电位太低说明加药不够。沉淀池:正常情况为透明清澈,若沉淀池浑浊说明出水重金属超标)来。生化系统(活性污泥法)运行情况判断如下:
表观状态 曝 气 池 表面颜色 黄褐色 黄褐色 不正常状态 黑色 红色 池面出现大量白色气泡 泡 有发黑腐败大块上浮,有臭味 先出现零散的片状上浮污泥,并陆续蔓延至全池,该上浮污泥呈浅褐色,伴有大量细微泡沫,不易打散,二 沉 池 表面清澈 加水稀释搅拌后仍不沉淀,无异常些漂浮的细小污泥 呈块状上浮现象,泥块中含有大量小气温高,细菌活性差;或总氮气泡,污泥颜色呈黄褐色、无异味 气 味 鱼腥味 有臭味 高,发生反硝化;或曝气过量 表面漂浮物 有少量浮渣 气味,出水非常清澈,但经常夹杂发生污泥膨胀 不正常状态可能原因 污泥有死区 可能开始发生污泥膨胀 池内混合液污泥浓度太低 波动较大或曝气过高 污泥有死区,发生厌氧;或有污泥沉淀死角 曝气池表面 少量泡沫 漂浮物体 二 沉 池 少量浮渣 表面清澈 出现大量棕黄色气泡或其他颜色气丝状菌大量繁殖或污水负荷表面漂浮物 有少量浮渣 2、检查废水处理中间环节。有否通过沉淀池排泥阀门接软管直接外排、有否用水泵将污泥池污泥直接外排、生化处理系统二沉池污泥回流管有否接旁通外排管等现象,好氧池曝气是否均匀。检查压滤机(或离心机等污泥干化设备)、污泥池运行情况,现场堆放污泥的新鲜程度,可看出近期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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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标准排放口
检查标准排放口出水情况,出水颜色有无异常(如带蓝色说明铜离子超标),出水pH值是否正常,出水有无泡沫产生(若无任何泡沫产生应怀疑是否为稀释水),有无从标准排放口偷排的痕迹,排放口与标准是否规范等。
3.4厂区周围水域
检查周围河流、下水管道、排水沟等,主要是检查有无偷排口、渗漏口以及偷漏排情况,方法:检查不明用途的管道,判断是否为偷、漏排口,观察周围水域水质颜色有无异样,用pH试纸监测水质情况,周围水域有无异味气体产生,有无偷排废水痕迹等。 3.5各类台账
检查有否专用环保管理台账档案柜,环保管理台账是否齐全。运行记录是否正常,主要看:
处理水量(根据生产规模与生产情况来估算,滚镀:3~5吨/只滚镀·日;吊镀:20~30吨/万升·日);
用药量NaOH:每吨废水约需0.55kg,98%H2SO4:每吨废水约需0.45kg,FeSO4:每吨废水约需1kg,PAC:每吨废水约需0.2kg,PAM(阴):每吨废水约需0.005kg,10% NaClO:每吨含氰废水需11.5kg,NaHSO3:每吨含铬废水约需1.5kg,27%H2O2:每吨前处理废水约需3kg);
治理设施用电量,根据治理设施的总、常用装机容量与运行时间来估算并比较专用电表,以及污泥产生量(电镀污泥产生量:碱用NaOH每吨废水约产生含水率为80%的污泥2.5kg左右;碱用石灰每吨废水约产生含水率为80%的污泥6kg左右),分析逻辑关系来判断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并检查污泥转移联单。 3.6废气治理
检查抛光废气、酸洗废气、含氰废气、铬酸废气、褪镀废气的收集、治理及高空排放情况。
第四章 常见违法行为
4.1偷漏排行为
电镀企业常见偷漏排情况的特征:1、治理设施用电量明显偏少;2、在线监控显示标准排放口流量不够或瞬间流量比较大;3、污泥量明显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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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4、治理药品用量明显偏少;5、处理池水面长时间积灰尘;6、周围河流、下水管道、排水沟等经PH试纸监测有酸、碱废水;7、集水池附近有多余电源插座;8、治理设施附近有多余的污水泵与软管;9、集水池提升泵三通阀门有经常性破损现象;10、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兼职的;11、沉淀池内废水接近于自来水,PH值接近中性;12、废水监测结果各污染因子浓度很低,一些指标低于监测下限(稀释排放);13、车间废水分流不彻底、仪表损坏长时间未维修、各反应池仪表参数不标准、反应颜色不正常而出水效果较好。 4.2设施不正常运行
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1、操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造成的;2、有意减少药量的;3、设施损坏不及时修理的;4、有意不经过某些处理环节的(有些设备不开,如风机等);5、拆除或闲置某些设备或设施的(如压滤机等)。 4.3超标排放情况
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够造成,可从以下几方面判断:1、根据生产规模与生产情况估算废水产生量(也可参考自来水用量);2、调查运行时间与运行周期,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并参考治理设计方案查出每小时最大处理能力;3、判断反应池的处理能力(破氰反应时间需50分钟左右,除铬反应时间需30分钟左右,PH调节时间需20分钟左右);4、判断沉淀池的处理能力(每平方面积可处理1.2-1.5吨废水),观察每小时处理量与沉淀池上层水的浑浊度;5、判断好氧生化池的处理能力,好氧生化池停留时间一般在10小时以上(COD浓度高的需加大)。其他工艺需查治理设计方案。
4.4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
主要为擅自增加电镀槽容量规模(电镀槽容量规模以正常生产条件下实际镀液的体积为准,即电镀槽内侧长×宽×实际所盛镀液的高度),擅自将滚镀工艺改为吊镀工艺、将吊镀工艺改为滚镀工艺、将无氰电镀工艺改为有氰电镀工艺等。 4.5非法转移、倾倒电镀污泥
质量较好的电镀污泥因非法买卖价格较高,部分企业存在电镀污泥非法转移现象。质量较差的电镀污泥因需交污泥处置费,部分企业存在电镀污泥非法倾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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