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纯依靠抓人处罚的简单处理,整个行业亦没有较为完善的具体处置实施办法,公安机关在处置中没有具体指令,囿于三个慎用原则(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武器),在警力出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及裁决处理中无所适从,追究法律责任困难。据了解,大多数机场没有追究过旅客群体事件责任人。客观上造成一些旅客法不责众,不闹事不解决问题,不闹白不闹的心态。
3、旅客群体事件中行为人的几种心理因素。一是无个性化心理特怔,导致旅客行为无责任感。航空旅客绝大多数是临时聚合在一起的特殊人群,个体身份特征不明显。心理学家曾做过“无个性化理论”实验:表明群体成员越无个性特征,个体差异越小,自我特征感觉越小,他们的行为方式越无责任。群体掩盖了个体特征,也相应为个体提供了保护。二是群体情绪感染作用,常常使人们做出缺乏理智的行为。旅客群体事件多是先有明显的原因,如不正常航班不透明造成信息错误(误传或者谣言)、服务偏差等因素,激起在场旅客某种情绪,旅客间又彼此接受兴奋信息,这种情绪的交互感染很容易促使众人情绪的迅猛发展,出现激情,丧失理智而导致违法犯罪。三是受社会上群体事件的影响因素。现在不少人社会公德心沦丧,闹事被视为最有效的诉求方式,一些旅客认为不闹不解决问题,甚至形成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心态,造成旅客闹事常态化。
二、正确甄别和认定航空旅客群体性事件是积极预防和正确妥善处置的基础
从起因和目的来看,此类事件属于经济性治安事件,在处理航空旅客“闹事”事件中,不少航空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把旅客正常的诉求,作为事件报警,要求警力干预,岂不知更加容易激化矛盾。事实上,大量的所谓旅客闹事事件,仅是旅客言辞过激,真正构成共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为事件的少之又少。旅客诉求与旅客群体性事件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应当严格区别对待,分别处理。因此,正确区分不正常航班旅客正常诉求与旅客群体事件,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旅客群体事件的基础。构成旅客群体性事件要件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航空旅客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为航班不正常或者服务原因,旅客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自发聚众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事件。即特定环境特定原因引发,旅客自发聚众的违法行为。其共同行为没有预谋和
具体的组织,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犯罪目标,不构成刑法共同犯罪的要件。除事件中个别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处理外,整个事件不构成共同犯罪。这是与其他案件、事件的最大区别。
(二)航空旅客群体性事件是旅客聚众共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即行为的违法性。这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的先决条件。也是群体事件与正常诉求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为非法强行占据航空器、阻碍正常航班航空器运行、阻碍其他航班旅客登机引发冲突、封堵机场道路交通,以及打、砸、破坏机场公共设施、冲击安全控制区、辱骂殴打航空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妨害公务、暴力袭警等违法行为。后果严重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旅客正常诉求尽管声大音高,甚至语言偏激,如未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不能作为群体事件处理。
(三)航空旅客群体性事件是指旅客多人聚众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即事件的群体性。这是事件的基本特征。
鉴于上述基本特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的精神,旅客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和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活动”。其性质是属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属性,应当视为一般治安事件。尽管发生少数打砸事件,造成了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权益的后果,但除依法追究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责任外,不应当影响事件的定性。
(四)大力加强机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机场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格遵守处置原则和处置纪律,坚决依法办事,是妥善处置旅客群体事件的重要手段。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是国家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之一,是国家政权的象征,有着严格执法权限和组织纪律,其执法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声誉,因此,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更不能混同于企业。在妥善处置旅客闹事和群体事件中要把握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方面民航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尊重公安机关的性质要求和组织纪律,支持机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理好群体事件与非群体事件,即违法行为与正常诉求的界限,切忌随意把非违法事件不负
责任的推给警察,将警察置于旅客的对立面,激化矛盾,这样不符合中央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的精神。另一方面,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整思路,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机场应把服从服务于民航的建设和发展作为工作中心,转变管理至上的理念,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为经济建设、为民航的建设和发展中确立位置,赢得主动。一旦发生旅客群体性事件或其他违法犯罪事件,机场公安机关应当担当起维护机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职责。
当前,民航机场公安机关普遍存在体制混乱,思想不稳,职责不清,人数偏少,队伍结构不合理,战斗力弱化等问题,不仅与航空大国安全保卫力量地位不符,更难以担当反恐和防劫防炸防破坏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责任,与国外境外先进同等机场相比也有着巨大的差距,国家赋予民航的“刀把子”显得软弱无力。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旅客闹事和旅客群体事件任务更加敏感,大力加强机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职能作用已经实实在在的成为历史的必然。从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航空大局出发,建议在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建议机场管理机构党委应熟知党和国家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事件的方针原则,避免过多的行政甚至企业利益对公安机关的干预。公安机关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处置原则办事,严肃处置纪律,坚持三个慎用和警力调动组织纪律,按处置程序和规定妥善处置旅客闹事和旅客群体事件。
二是加强机场公安队伍建设,配足用好警力。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有强有力的警力作后盾。建议按照不同机场规模,参照国外境外先进机场经验,从承担反恐和防劫防炸防破坏以及包括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考虑,科学规划配置机场警力编制。当前,根据公安部“战训合一,轮值轮训”的训练原则和处置群体事件措施,平时执行公共场所武装巡逻和训练(轮值轮训)任务,增加机场公共场所见警率,增强警力威慑作用,也是抑制旅客群体事件的重要手段。目前在增加民警编制有困难情况下,可以考虑科学整合机场现有安全保卫资源,将已有的力量改制组建协警和保安队伍,在民警带领下,承担应急任
务。一旦发生旅客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力、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三、航空旅客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正确妥善处置的方式
民航群体性事件有其特殊性,完全有别于社会群体事件,除极个别情况外,矛盾利益的双方一般不具有严重的利益冲突,也很少出现激烈的对撞。事件的诱因往往以双方的互相不信任和不理解为前提,在特定的场合、时期因为一件小事或一连串的问题得不到满意的解决而逐步升级,最后导致旅客群体事件的发生。因此,对民航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理不能报以简单粗暴或是谁是谁非的态度看待,更不能生搬硬套的参考社会群体事件的应对方式经验加以处置。
(一)如何在目前条件下预防处置民航业内的群体性事件我想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及时通告。向旅客及时通报航班动态,航班延误后,应在第一时间想旅客告知延误原因,延误时间等。没有旅客愿意做没头的苍蝇到处碰壁,去隐瞒和被欺骗的感觉会让旅客和航空运输企业都不好受。在当前这个呼唤诚信的时代,航空运输企业的坦诚更能赢得旅客的信赖和理解,也是树立良好信誉和品牌的前提。在航班发生问题后,这样做最起码可以尽量让旅客理解和谅解航空运输企业和工作人员,发起群体性事件的动机能大幅度减小。
2、要现场指挥。领导干部就应当在最紧迫的时候出现在最困难的地方。涉及民用航空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作为当班在职的领导有必要、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指挥工作,了解事件动态,掌握第一手材料,协调调配各种关系,积极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单靠下面的员工独当一面的想法不切实际。
3、要加强协调。处理群体事件不是单独某个部门或个人的事,这好比一条链条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少了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做的不到位都会功亏一篑。因此,机场和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应沟通情况,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合力,效率最大化,积极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 4、要令行禁止。任何人都有烦躁和情绪失控的时候,要加强对地面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修养培训,对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服从命令,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遇事及时请示汇报。不要因为
一时的情绪失控做出不适当的举动,说出不合适的言论,散布不恰当的消息。
5、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航空运输企业的管理约束。近期,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每月受到两次警告的航班,将从下月起取消其本航季该航班,收回时刻。对因空管、机场、油料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要查明原因,给予必要的处罚;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因航空公司飞机调配和自身服务等方面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取消该航班本航季时刻,并不再受理下一航季航班时刻的申请。因上述原因被取消时刻的航班,被处罚的航空公司在本航季内不得在同航线上重新申请航班。此类规定的出台,约束了航空运输企业的行为,保证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可以明显减少航空群体事件的发生几率,应值得推行。 6、要加强交流。没有旅客愿意无故闹事,对于旅客的诉求因当及时回应,不能解决得或暂时不好解决得要说出理由,讲明道理,要理解和体谅旅客的不便和不安,相信绝大多数旅客也会理解和尊重公司的员工和安排。使用警力是最后的选择也是最坏的选择。
7、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旅客是航空公司和机场得以生存发展的衣食父母,航空运输企业应加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提高服务品质,在航班延误后,旅客的情绪并不好,航空运输企业应及时为旅客提供便利的服务,如及时供餐、提供休息场所等,同时积极协调各单位部门,尽快恢复航班正常,并将动态及时告知旅客,各项贴心到位的服务可以改变旅客的情绪,也就没有了闹事的动机和心情。
8、改善基础建设和理念更新。和航空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理念还都很落后。只有不断加强设施建设,虚心学习,开拓思路,更新理念才能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游刃有余。
9、航空运输企业也有义务向旅客宣传不为人熟知的民用航空法规,让法制建设深入到社会每一个角落,引导和帮助旅客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让文明礼让,互尊互助,友善理解的景象呈现在机场的每个地方。
(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原则:
1、教育疏导。参与航空群体性事件的主体(旅客),往往是由于自己的主观诉求得不到解决,趋于激化而引起的,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工作人员、乃至有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