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行=41+?+44行
11.45、46、47为必填项目(可填0),不填报系统提示相关行次须填报,否则不能保存。
(二)表间关系
1.1行=附表三15行4列=主表17行; 2.6行=附表三16行4列=主表18行; 3.9行=附表三39行4列=主表20行; 4.14行=附表三17行4列=主表19行;-
5.2行-5行,7-8行、10-13行、16-24行、26-32行、35行、37行、38行、39行,由CTAIS2.0系统审批工作流或文书流进行监控,如果该属期没有相应减免税信息的,系统应监控申报,不得录入数据。
CTIAS2.0中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表”、“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维护”中已经维护的各类所得税优惠信息。 6、36行灰化
7、37行“过渡期税收优惠”行次设下拉菜单(可多选),设:1、就业再就业政策;2、奥运会和世博会政策;3、社会公益政策;4、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 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政策;5、涉农和国家储备政策;6、单项优惠政策;7、高新技术;8、港口码头建设企业“五免五减半”;9、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10、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免二”;11、保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2、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能源交通项目);13、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两个密集型”企业);14、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000万美元项目);15、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港口码头项目);16、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8、38行“其他”行次下拉菜单,设:1软件企业;2、集成电路企业;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4、动漫企业、5、转制文化企业、6、其他” 9、39行=附表三18行4列;
受相应的减免税备案和减免税审批信息监控,39行=当年发生的投资抵免+以前年度结转抵免在本年扣除数,如没有减免税相关信息,则此行不得录入数据。
10、33行=主表28行 11、40行=主表2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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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种类的,则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1行、42行、43行对应栏允许填入数据,且不能大于减免税信息中当年及前五年余额之和; 13、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有“其他抵免”种类的,则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4行“(四)其他”栏允许填入数据,且不能大于减免税信息中当年前五年余额之和。
14、注:(1)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口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行次“4、其他”。(2)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填报口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8行次“2、其他”。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附表六)
本表设置“分国不分项抵免”和“定率抵免”两项选择,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时,17列不可录入;选择“定率抵免”时,11列至16列不可录入。
表内打“*”处不可录入。
间接抵免各行中第14列、第15列、第16列可以填报。 (一)表内关系 1、2列≥0
2、6列=3列-4列-5列。 3、8列=6列—7列。 4、10列=8列×9列。 5、14列=12列—13列。
6、第13列“本年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款”。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2列;当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1列。 7、第14列“未超过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的余额”:本列各行=同一行次第12列—13列,当计算出的值≤0时,本列该行为0。
8、第15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所得税额”:本列各行≤同一行次的第1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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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间关系
1.第2列合计行=附表三第12行第4列。 2.第7列合计行=主表第22行。 3.第10列合计数=主表第31行。 4.13列合计行+15列合计行=主表32行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附表八) (一)表内关系 1.3行=1行-2行
2.5行=15%(自动带出可修改) 3.6行=4行×5行
4.当3行≤6行时,7行=2行;当3行>6行时,7行=1行-6行 5.当3行≥6行时,8行=3行-6行;当3行<6行时,8行=0 6.当3行≥6行时,10行=0;
当3行<6行时,且6行6行-3行<9行时,10行=6行-3行; 当3行<6行且6行-3行≥9行时,10行=9行
7.5行设下拉菜单,设:(1)30%、(2)15%、(3)0%”,当选择30%时,系统自动与基础信息核对表的行业类型比对,是否为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如比对一致,系统再提示:是否为酒类制造,如“是”,提示修改行业类型或选择15%;如“不是”,可选择30%。如比对不一致,提示修改行业类型或选择15%;选择0%时,系统提示烟草企业。
8.11行=8行+9行-10行 (二)表间关系 1.4行:
填报附表一(1)的纳税人,第4行=附表一(1)表第1行; 填报附表一(2)的纳税人,第4行=附表一(2)表第1行+第38行 填报附表一(3)的纳税人,第4行=主表第1行 2.7行=附表三27行3列 3.10行=附表三27行4列
4.9行金额与台帐金额比对,当9行≤台帐金额时,可以申报;当9行>台帐金额时,系统不能申报,提示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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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九)
本表3列灰化不填报
(一)表内关系
1.各列1行=各列2行+3行+4行+5行+6行 2.各列7行=各列8行+9行
3.各列10行=各列11行+12行+13行+14行
4.各列18行=各列(1行+7行+10行+15行+16行+17行) 5.7列(2行至6行)=5列-6列(2行至6行) 7列(8行、9行)=5列-6列(8行、9行) 7列(11行至17行)=5列-6列(11行至17行) (二)表间关系
1.当1行7列≥0时,1行7列=附表三43行3列;当1行7列<0时,1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3行4列
2.当7行7列≥0时,7行7列=附表三44行3列;当7行7列<0时,7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4行4列;
3.当10行7列≥0时,10行7列=附表三45行3列,当10行7列<0时,10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5行4列;
4.当15行7列≥0时,15行7列=附表三46行3列,当15行7列<0时,15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6行4列;
5.当16行7列≥0时,16行7列=附表三48行3列,当16行7列<0时,16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8行4列;
6.当17行7列≥0时,17行7列=附表三49行3列,当17行7列<0时,17行7列的绝对值=附表三49行4列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十) (一)表内关系
1.17行(1至5列)=1行+?+16行(1至5列)
2.5列=3列-2列 (二)表间关系
当17行5列≥0时,17行5列=附表三51行3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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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7行5列<0时,17行5列的绝对值=附表三51行4列
《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十一) (一)表内关系: 1.6列=7列+14列
2.10列=7列-(8列+9列) 3.14列=11列-12列 4.15列=11列-13列
5.16列=14列-15列 (二)表间关系
1、第5列合计行的绝对值=附表三第6行第4列
2、当第10列合计数大于0时,第10列合计数等于附表三第7行第4列;当第10列合计数小于0时,第10列合计数的绝对值等于附表三第7行第3列 3、当第16列合计数大于0时,第16列合计数等于附表三第47行第3列;当第16列合计数小于0时,第16列合计数的绝对值等于附表三第47行第4列
《关联关系表》(附表十二(1))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无
(二)表间关系
1.《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2.《融通资金表》(表七)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 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均应来自于本表。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十二(2)) 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2列=第4列+第7列; 2.第3列=第2列/第1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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