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明确,在测验中所描绘的房树人是一种特定的形象,是一种心理上的“自我像”,因为测验者总是在描绘中考虑要把最重要的描绘特征表达出来,而这些特征可以说被测者内在心理特征的再现。 2。被测者对房树人的描绘,部分与部分之间的组合、比例、结构、在画面上的位置、是表达描绘对象的部分还是整体等,都具有特别的意义。一般来说,他显示出以下两方面:
(A) 被测者积极的进行表达,他们在测验中,在描绘前进行积极的思考、设想。对所描绘的对象,部分与部分之间如何结合,哪些应该先画,哪些应该后画。另外,在表现手法上也显示出各种不同性。为了积极的表达,他们有的会反复的涂擦或对某一部分,在线条上进行强化(把有的部分画得很浓、很重,有些部分甚至描绘时花费时间过长,这都可以显示出他的积极性,还有的绘画表现出奇怪性,刻板性,固执性,甚至对画面进行文字上的描述说明)。
(B) 被测者消极性的表达,他们对所描绘的对象,在整体和局部之间表达不完整,尤其对一些本质性的部分表现出省略、遗漏,如不画门、窗、树叶,人物缺乏耳朵、鼻子等主要器官,还有的在表达手法上,表现出矛盾,古怪的形象,图形结构不完整,描绘时间过短而草率等。
\房树人测验\的某些特定意义
◇在部份上:在描绘过程中,某些绘画整体、局部之间关系不明确, 强调某部分或缺少某些部分,有关部分的意义,在房屋中以房顶,门窗为主,在树木中以树干,树枝为主, 在人物中以头部,上肢为主。
◇ 比例: 所描绘的部分与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例如,在房屋当中,窗户与门的关系,树木中,树干与树枝的关系,人物中,上肢长度与躯体长度的关系,这些比例关系往往涉及到被测者的智力水平,很显然,智力低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画像比例方面的不同。 ◇ 透视性: 在描绘房树人时,画面的表达,如在纸上的位置,房树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都能显示被测者的能力和人格特征。如,人比房子、树木大,显示出被测者具有自我中心的心理状态,在智力水平方面,一个着装完整的人与裸体人的描绘,一方面与智力有关,另外一方面人格方面的差异性,这些都能显示出一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