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意为患者服务。
2、医院24小时提供医疗服务,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患者认真负责,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及时住院,如发生推委给急诊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3、实行病人选择医生。诊疗过程中实行事先告知制,使用贵重药品、进行大型设备检查以及新农合自费项目,事先做到医患沟通。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使用伪劣、过期药品,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端正医德医风,不以医谋利,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的钱物、宴请,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凡违反规范或在医疗活动中接受患者钱物的,经举报查实后退还所收钱物外,根据其情节按接受钱物数额对当事人处以5—10倍罚款。
5、为病人提供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实行保护性医疗,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6、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将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常用药品明码标价,逐一进行公示,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7、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为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制”,任何医药费用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8、加强学习,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为患者提供新医疗科技服务项目,为患者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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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医院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查实和处理,对书面投诉和情况复杂的问题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10、秉承真情服务患者,爱心奉献社会的办院宗旨,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医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11、监督举报电话:0938-4294650 (四)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上班时穿工作衣,着装整齐。 2、上班时不准打扑克,来麻将、下棋等,
3、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造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4、值夜班科室必须睡在科室。
5、特殊情况临时调配科室人员,收入归己,参加核算。 6、职工应以院为家,家庭私事与公事发生冲突应先公而后私或公而忘私。
7、领导班子轮流值夜班,值夜班必须住在院内。负责当天的考勤、查岗及当天的一切事物工作,并且有值班记录。
(五)学习制度
1、每星期一下午,政治和业务学习一小时。政治学习以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主,兼学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学习有抓业务的负责人安排学习内容。
2、每月对业务学习内容考核一次。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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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60分以下的罚款10元。
3、学习按时到会,学习时间不经批准不到会者罚款10元。 4、外出进修学习,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发给生活费并报销一定的车费。
(六)考勤制度
1、凡本院职工上班必须参加考勤点名,无急诊不得别人捎带点名。 2、有事请假,四天以内门诊科室有李公民批准;病房科室有邢留祥批准;四天以上有梅院长批准,批准后方可离岗。擅自离岗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款10元。有事请假需续假者必须续假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请假超过一个月者按停薪留职对待。每月26天为满勤,多出勤一天奖款5元。未值夜班人员,科室工作需要,接到电话后以最快速度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给予批评或处分。
3、有病休息时,休息7天以内不补工资,超过7天经院领导班子组织会诊同意后,每天发生活费20元。病休期间其劳动核算工资收入超过600元的不再给病假补助。
4、收麦、种秋假期各7天,科室人员轮流值班,不补工资,到期不返岗者为旷工。
5、计划内生育产假56天,婚假7天、丧假7天、春节假期7天,以上假期每天补助10元。春节指定值班科室每人每天补助10元(腊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正月初三、初四、初五),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二每人每天补助20元。
6、凡双人科室,无婚丧嫁娶之大事,不得同时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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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柴岗乡卫生院2011年度工作计划
1、抓好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 2、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医疗质量,提高人员整体技术水平,增强为病人服务的能力。
3、建立医疗纠纷风险评估机制,力争把医疗纠纷降到最低。 4、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与实施,以提高参合率、扩大受益面为工作重点,把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5、做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接种率,同时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建好表、证、卡。
6、加强艾滋病人的救治管理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药品发放及时、治疗处理得当、关爱措施现行。
7、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加强责任、强化落实,通力协作、把该项工作做实做好。 五、卫生院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1、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等。
2、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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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时,支部书记可委托支部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3、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支部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议。
4、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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