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段才子佳人悲欢离合的人生戏剧,却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激烈论争,这些论争反映出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人们对于良贱等级身份观念、乡党关系与宗族观念等认识上的变化,也揭示出近代中国社会在平等观念和家庭独立观念方面的演化轨迹。
与此同时,人们还把论争的焦点聚集在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执法的严肃性上,他们把矛头直指官府对于杨月楼一案的定罪量刑上,人们在质疑,案中拐盗罪名从何而来?严刑重罚又是因何而起?
另外一个当时争论比较大的,就是对法律上的一些争论。上海县的叶县令给杨月楼所定的罪名实际上已经不是所谓的违律嫁娶,良贱为婚了,因为按照韦阿宝叔叔所控告的罪名叫拐盗罪,但是拐盗两个罪我们说,在《大清律例》里面并没有这样具体的罪名。 倒是拐盗分开来都有相应的罪名,“拐”有诱拐、掠诱这样的一些罪名,按照今天的通俗说法,就是怎么样?就是我们所说的拐卖人口这种行为,可这样的一个行为,无论如何与本案韦阿宝和杨月楼的这种婚姻前后事实是不相吻合的,但是这个县太爷,这个叶某人就能够把这样的一个拐盗罪的指控,适用到大清律里边的,掠诱良人子女,这样的一个法律上,而对这样的一个掠诱罪,刑罚的处(罚)确实是非常严厉的,正是因为这个罪名的认定,杨月楼才可能被判定为流刑,而重惩派还在社会上散布种种舆论,说杨月楼跟韦阿宝的婚事,是起自于杨月楼到上海之后,接连演出的这些淫秽的戏剧,正是在这种淫秽戏剧的演出过程当中,他达成了对韦阿宝母女的勾引目的,叫做先与其母有房帷不凈之事,跟着又奸其女,而且是先奸后娶,按照重惩派的这样一些无中生有的议论,那杨月楼的罪名就更大了,按照传统的观念,所谓“万恶淫为首”,他又是这样和母女之间如此的一种乱伦,所以说才会引起这一派的人,极力怂恿上海县要置杨月楼于死地。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法律适用上,同情派就事论事,针对这些具体的法条,认为无论如何结合杨月楼一案的案情,都不能够被适用,但是最后官府就是这样来解释,所以就引起了种种的非议,不能够用这些基于重惩派道听途说,这些毫无凭证的,所谓传统习俗之例而给人定罪。定罪量刑按照唐律以来的原则,叫做律无正文,是不能给人定罪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有没有罪,要皆据律例正文来定,而《大清律例》的适用,包括条例的适用,都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具体情节无论如何,推导不出你是掠诱了韦阿宝,也推导不出你对韦氏家族的财产有什么拐盗的行为。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在适用法律的过程当中,当然遭到了同情派一步一步的,具体针对文本的,这样的一种反对,他们说,哪怕是作为君王,作为皇帝,也应该怎么样?遵守国法,你一个小小的上海县的县令,怎么可以如此地纵情违法呢?这就又引出了法律适用上的另一个争论点, 即便是杨月楼违律为婚,但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上海县可以对杨月楼施以如此严酷的刑讯吗?因为杨月楼自从被押到县衙之后,他是在酷刑之下被迫诬服的,对于这些刑讯所采取的做法,同情派认为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当时的伦敦《泰晤士报》就做了这方面刑讯的报道,而后来的《申报》专门辟出的那个专栏《中西答问》,其中连续好多的内容,都是用西人之口来评价中国的刑讯,那么显然结论当然都是一派的否定之声。
那么这样的种种议论,都使得当时这个案件,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大的非议,可想而知,这个叶县太爷压力也非常大,正是在这种压力之下,韦阿宝的父亲回来了。韦阿宝的父亲来到了之后,了解到了在叔叔的主导下,韦氏乡党这一派人极力地反对,他的这个女儿和杨月楼私定为婚的这种情节,韦阿宝的父亲他的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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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态度?直接关系到这个案件如何来最终地认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律里边的又一个规定,不得不在这里做一番解释,大清律的户婚法律规定里面还有一条,这就是儿女的婚事,由父母做主,如果儿女是违律嫁娶的法律规定,要怎么样?要主坐主婚之人,也就是说,谁是主婚之人,谁要首先承担这种违律嫁娶的责任,那么既然违律嫁娶这是跑不了的,因为杨月楼和韦阿宝是良贱为婚,那么按照大清律的这个规定,作为韦阿宝的父亲你又是有主婚权利的,这样的一个主体,你就不免予要被追究责任,在这样的一种家族利益的压力和社会舆论的干涉,以及现实法律的这样的一种规定面前,韦阿宝的父亲终于退缩了。他不仅认可了上海县令的这个判决,而且他公然表示,自己的这个女儿做出这样有辱家门的事情,他说这已经不是我的女儿了,他不再认韦阿宝有父女之间的名分。 韦阿宝的父亲最终抛却亲情,选择了退缩与逃避,充当起封建卫道士的角色,任由官府重判此案。
此案的女主角韦阿宝最终被判行为不端,发落到普育堂,交由“官媒择配”; 协助杨月楼与韦阿宝完婚的乳母王氏也遭受酷刑,被判在县衙前枷号示众十天。
受社会上杨月楼与韦家母女私通谣言的影响,韦母在羞愤中病故。 而此案的男主角杨月楼则被判流刑,在江苏巡抚衙门的监牢里等候刑部的批文。
日子在漫长的等候中一天天过去。在等候中,杨月楼一案渐渐走向了它的结局;在等候中,决定杨月楼命运的日子即将来临。 那么当这个案子到了京城,它又引起了一些新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完全都是因为一些很偶然的事例所导致的,首先是到了同治的十三年,到了三月份的时候,刚好是同治皇帝的生日,按照朝廷的规矩,这一天宫内要唱戏,那么我们一开始谈到,宫内唱戏,它有一个专门的结构叫升平署,升平署就要根据当时慈禧和皇帝的这些喜好,要安排演唱的剧目,在这些唱戏的剧目演出过程当中,慈禧认为这些剧目演的让她看得不过瘾,她就问到了身边的一个太监,也就是李莲英,她说这些戏目的表演者,都不如杨月楼演得好,这样就通过这样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问到了杨月楼,慈禧就说,这个杨月楼现在做什么呢? 由上海因杨月楼一案,这样的一种风传和物议,这个时候李莲英也有所耳闻,特别是由于地方按照我们前面说的,那种刑事案件的审转程序,这个时候由于杨月楼被拟定的是军流流刑,流刑作为减死之刑是重罪,所以这个时候它已经由地方上报到了刑部,那么这些种种的情由,都使得李莲英有所了解,这个时候慈禧问到了,他就开始向慈禧说起了这样一个案子的原委,慈禧听后,也觉得有点儿奇怪,他就随口说,说不就是个违律为婚嘛?何至于闹得如此严重?因为在杨月楼一案发生的同时,上海县境内这种违律为婚的案子不独此一个,而与它相类似的这种违律为婚的案件,同样的这个上海县,做出的判决大都是杖一百,也就是按照清律的律文规定,可唯独杨月楼一案闹得如此满城风雨。慈禧接着随口说,说杨月楼不就是违律为婚嘛?没必要判这么重的刑,他是个唱戏的,他该在什么地方唱戏就让他唱戏好了,别荒了他的戏文。这样的一个说法当然,它就影响到这个案件的进程,我们今天也已经查不到确切的史料,说慈禧的这个态度究竟对后来这个案件的变更有多大作用?但是另外的一个事情却非常地凑巧。
这就是到了第二年,也就是公元的1875年,这一年是光绪皇帝登极,也就是到了这一年的年初,那么光绪呢就开始当皇帝了,新皇帝登极,按照传统的制度,要大赦天下,因为这样的偶然吉庆特赦,所以杨月楼他的这个罪过刚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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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来的法律制度被归入这种特赦之类,所以杨月楼在等待中央刑部部文发到江苏省,准备把他流放以前,获得了这样一个意外的机缘,最后他被判定了杖责八十,遣送回籍。
又过了两年,杨月楼为了自身的生计,他只好又回到了上海,据说他去了丹桂园接着唱戏,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个仰慕他的女子叫沈月春,曾经帮了他许多的忙,在这两年的相处当中,这个唱苏州评弹的沈月春渐渐地跟杨月楼建立了感情,两个人终于成婚了。在他们完婚之后,在上海杨月楼的名声重新渐渐地有了影响,所以这个上海县又无法容忍,当杨月楼听说上海县又要派人来抓捕他的时候,他就赶紧跑回了北京,那么到了1879年的这一年,他就回到了北京,到了北京之后,他受到了当时另外一个京剧名家就是程长庚的接纳,以后他就专心在程长庚的戏班里边来唱戏,那么到了1890年的这一年,也就是杨月楼41岁的时候,他临死前把自己的独子托付给了另一个京剧名家谭鑫培,那么他的这个独子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一代国剧宗师杨小楼。 杨月楼一案从案发到结案,前后经历的时间一年有余,但是它所引起的种种社会争论,所折射出的这些传统观念的变革,实在是意义深远,在这一点上,它并不输于那个经年累月、审理不断,最后影响颇大的杨乃武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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